当时,空军🝿只提出了一个理由:📬🝿🐽中飞集团的成本控制做得最为🖎👜出色。
中飞集团的设计方案也是飞翼升力体结构,即整架飞机就是一副巨大的机翼,发动机等所有设备都安放在飞翼中。这种设计方案的最大特点是隐身性能突出,而且巡航飞行时的升阻比最优,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航程,并且灵活部署弹舱,提高了任务弹性。缺点也同样突出,即最大飞行速度只勉强达到了空军提出的要求,即便使⛃🗰用推力更大的发动机,提升幅度也非常有限。
当然,关键还是成本。
中飞提出的合同标准极有吸引力,即采购单价为二十四亿元,仅相当于h-30的百分之六十,装备二十五年的维护成本为十八亿元,仅为h-30的百分🜨🄨⛭之四十。虽然地勤设备的通用化率只有百分之三十,但是中飞同意回购h-3📀0的部分地勤设备,即空军仍然只需要按照更换四成地勤设备的标准支付费用。
对空军来说,这绝对是挡不住的诱惑。
要知道,☶中飞🔁方案要比🈬西飞与南飞方案便宜百分之四十以上!
按照这个标准,在采购与装备费用相当的情况下,空军可以多采购六成,机群🀿🂡🐗的总体打击能力能够提高四成🕳🍬以上。
当🞼🙞然😇⚺🖡,如果扩大采购规模,采购价格还能进一步降低。
在世界大战中,这肯定是具有决定性影响的重🐈♤要因素。
要知道,在🝿世界大战中,没有一📬🝿🐽架轰炸机能够达到设计寿命,而采购价格低廉的轰炸机才具有大规模装备的基础。
后来证明,空军的这个选择没有错。
这种后来被赋予h💴-40编号的新式轰炸机在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就生产了四百架,在中国完成了战争动员,并且授权其他飞机制造厂参与生产之后,h-40的月产量达到了惊人的八百架。要知道,即便在同等的情况下,h-30的月产量也很难突破两百架,而美国同期发展的新式轰炸机在战争期间的月产量只有三百架左右。
巨大的产量,足以弥补性能上的不足。
事实上,在大规模战争中,特别是在世界大战中,规模往往比性能更加重要,易于生产与维护的武器装备,才是最好的武器装备。更重要的是,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后,首先考虑的也是武器装备的产量。比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与英国都已掌握喷气式发动机,有能力制造喷气式战斗机,但是美国与英国都没有用喷气式战斗机取代活塞战斗机,因为喷气式战斗机在当时还不具备大规模量产能力,而批量生产的大批活塞战斗机,足以凭借数量优势击败对手。
当🞼🙞然,大规模量产💴h-40,也与中国空军的战术思想有关。
在中国经历的几场大规模战争中,都是战术航空兵打头阵,在夺取了制空权、至少掌握了🅮🌷空中优势之后,再出动轰炸机扩大打击范围。如此一来,轰炸机上阵的时候,基本上不会遇到威胁。
虽然当时已经有人提出,与美国的战争将截然🐈♤不同,中国空军的轰炸机必须顶着敌人的防空火力与防空战斗机执行轰炸任务,但是在权衡利弊之后,中国空军仍然认为轰炸机的突防难度不会太大。
原因很简单,战争初期,中国的处境不会太好,将以战略防御为主🞻🙘,因此中国空军的主要任务是守卫本土外围防线,战术航空兵的压力比战略航空兵大得多,也没有多少机会对敌人进行战略轰炸。即便需要进行反击,也应该瞄准敌人的前沿军事基地,比如关岛、澳大利亚等地,而这些地区离中国本土外围防线的距离在两千公里以内,基本上在第六代战斗机与舰载航空兵的掩护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即便需要出动轰炸机,也能提供全程护航,大幅度提高轰炸机的生存率。至于飞行一万多公里轰炸美国本土,暂时还不在中国空军的考虑范围之内。即便有这个需求,也应该由海军承担打击任务。
综合这些考虑,空军需要的是一📬🝿🐽种廉价的轰炸机。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空🈬军不需要先进🎬🔌⚲轰炸机。
在h-40项目进入🀥⚣工程制造阶段的时候,空军授予西飞与南飞研制合同,即让两家公司继续开发新式轰炸机。
这么做,主🝿要为了进行技术积累,以便在战时迅速研制与制造出新式轰炸机。
中飞集团的设计方案也是飞翼升力体结构,即整架飞机就是一副巨大的机翼,发动机等所有设备都安放在飞翼中。这种设计方案的最大特点是隐身性能突出,而且巡航飞行时的升阻比最优,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航程,并且灵活部署弹舱,提高了任务弹性。缺点也同样突出,即最大飞行速度只勉强达到了空军提出的要求,即便使⛃🗰用推力更大的发动机,提升幅度也非常有限。
当然,关键还是成本。
中飞提出的合同标准极有吸引力,即采购单价为二十四亿元,仅相当于h-30的百分之六十,装备二十五年的维护成本为十八亿元,仅为h-30的百分🜨🄨⛭之四十。虽然地勤设备的通用化率只有百分之三十,但是中飞同意回购h-3📀0的部分地勤设备,即空军仍然只需要按照更换四成地勤设备的标准支付费用。
对空军来说,这绝对是挡不住的诱惑。
要知道,☶中飞🔁方案要比🈬西飞与南飞方案便宜百分之四十以上!
按照这个标准,在采购与装备费用相当的情况下,空军可以多采购六成,机群🀿🂡🐗的总体打击能力能够提高四成🕳🍬以上。
当🞼🙞然😇⚺🖡,如果扩大采购规模,采购价格还能进一步降低。
在世界大战中,这肯定是具有决定性影响的重🐈♤要因素。
要知道,在🝿世界大战中,没有一📬🝿🐽架轰炸机能够达到设计寿命,而采购价格低廉的轰炸机才具有大规模装备的基础。
后来证明,空军的这个选择没有错。
这种后来被赋予h💴-40编号的新式轰炸机在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就生产了四百架,在中国完成了战争动员,并且授权其他飞机制造厂参与生产之后,h-40的月产量达到了惊人的八百架。要知道,即便在同等的情况下,h-30的月产量也很难突破两百架,而美国同期发展的新式轰炸机在战争期间的月产量只有三百架左右。
巨大的产量,足以弥补性能上的不足。
事实上,在大规模战争中,特别是在世界大战中,规模往往比性能更加重要,易于生产与维护的武器装备,才是最好的武器装备。更重要的是,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后,首先考虑的也是武器装备的产量。比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与英国都已掌握喷气式发动机,有能力制造喷气式战斗机,但是美国与英国都没有用喷气式战斗机取代活塞战斗机,因为喷气式战斗机在当时还不具备大规模量产能力,而批量生产的大批活塞战斗机,足以凭借数量优势击败对手。
当🞼🙞然,大规模量产💴h-40,也与中国空军的战术思想有关。
在中国经历的几场大规模战争中,都是战术航空兵打头阵,在夺取了制空权、至少掌握了🅮🌷空中优势之后,再出动轰炸机扩大打击范围。如此一来,轰炸机上阵的时候,基本上不会遇到威胁。
虽然当时已经有人提出,与美国的战争将截然🐈♤不同,中国空军的轰炸机必须顶着敌人的防空火力与防空战斗机执行轰炸任务,但是在权衡利弊之后,中国空军仍然认为轰炸机的突防难度不会太大。
原因很简单,战争初期,中国的处境不会太好,将以战略防御为主🞻🙘,因此中国空军的主要任务是守卫本土外围防线,战术航空兵的压力比战略航空兵大得多,也没有多少机会对敌人进行战略轰炸。即便需要进行反击,也应该瞄准敌人的前沿军事基地,比如关岛、澳大利亚等地,而这些地区离中国本土外围防线的距离在两千公里以内,基本上在第六代战斗机与舰载航空兵的掩护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即便需要出动轰炸机,也能提供全程护航,大幅度提高轰炸机的生存率。至于飞行一万多公里轰炸美国本土,暂时还不在中国空军的考虑范围之内。即便有这个需求,也应该由海军承担打击任务。
综合这些考虑,空军需要的是一📬🝿🐽种廉价的轰炸机。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空🈬军不需要先进🎬🔌⚲轰炸机。
在h-40项目进入🀥⚣工程制造阶段的时候,空军授予西飞与南飞研制合同,即让两家公司继续开发新式轰炸机。
这么做,主🝿要为了进行技术积累,以便在战时迅速研制与制造出新式轰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