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蜜一愣,现在指向舞台坍塌的最大嫌疑人,居然是事故中唯一死者的丈夫?

    是巧合还是有着某种敏感的关联?

    “他们夫妻关系好不好?”

    “在王安那里问出了高洋,但我还没去找过他,我也没跟王安提这次死的人是高洋的老婆,不想让他知道太多,就只是随口问了一句,高洋的生活方面有没有什么问题。”

    “王安怎么说?”

    “他说高洋这段时间在跟他老婆闹离婚,高洋一直被他老婆看不起,嫌赚钱少,没有本事,要离开他去找有钱男人。”

    “所以高洋急了,最近好像在四处找赚钱的门路,还说高洋好像私底下自己在做钢管生意,但货源来路不清,还怂恿过王安,让他跟着一起干一些不合法的勾当,可被王安拒绝。”

    纪蜜陷入深思,死者和嫌疑人是夫妻,而他们之间有家庭矛盾,难道这是一起丈夫谋害妻子的案件?

    假如高洋就是那个偷换钢管的人,他制造一切是为了用意外掩盖杀妻,可以说得过去。

    但制造那种意外,波及面太大,一个弄不好就是要塔上好几条命给谢艳秋陪葬的。

    这人如果不是个疯子,心理有疾病,是不会想出这么极端疯狂的杀人方式。

    而且很重要的一点,用铅笔是突发的,要是高洋要伤害谢艳谢,让她到时候发生意外的时候没法逃跑,那就该是敲晕她。

    而不该用铅笔,铅笔或是刀伤,法医验尸后就能发现这些伤口不是一个被砸死的死者该具有的。

    敲伤最适合,后脑勺有敲击的淤伤,可以当是死者倒在地上的时候,撞击地面照成。

    所以要想用意外杀人,除非用火灾,毁尸灭迹,让法医没法对死者身上的伤势进行验尸。

    既然要用意外制造伤人,就不该多此一举用利器刺伤死者。

    还有另一方面,王安跟唐誉说得那些话,明显是在暗示高洋是为了赚钱才干掉包钢管的这种事。

    那么换钢管就是长久谋钱的事情,又怎么会让它有任何曝光。

    毕竟只要一出事,警察肯定要介入调查,一查劣质钢管的问题就会牵扯出他这算得上是盗窃的违法行为,那还怎么继续接着干换钢管的勾当。

    高洋不满妻子因为他没钱要跟他离婚,想杀她,也应该跟劣质钢管撇得干干净净,用两者没有联系的方法杀人。

    所以一旦证实高洋是换钢管的人,就反而证明了他不是杀害谢艳秋的凶手。

    “趁还有时间我们去找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