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男人们呼喝着,眼看就要放箭了。

    “啊,各位哥哥不要杀我——”就在这时,君芷兰站起来,软浓着声音道,“妹妹我让你们睡,你们放过我好不好?你们看嘛,妹妹的胸是不是很好看?”

    说着她突然扯下身上的衣衫,露出光溜溜的上身,还左转,右转,生怕那些强盗看不到她的胸似的。

    在这种阴天的光线下,她那一身肌肤仍然白得惹眼。

    连风衔珠都目瞪口呆:她、她这是干什么?

    落阴山远离人烟,长年阴霾,会躲在这里的男人都是见不得光的男人,平时哪里有机会见女人?何况君芷兰不仅长得楚楚可人,胸前的风景更为壮观,她这样将“真实”的自己展示开来,这些长年没碰过女人的强盗哪里承受得住这种诱惑?

    瞬间,那些男人个个就像石化一般,死死的盯着君芷兰的胸,没有人能动得了。

    甚至有人惊得手中的兵器都掉在地上。

    风衔珠没有错过这个机会,只惊了几秒就抓起手边的长棍,疾冲过去,扬棍挥舞,一口气就打掉了好几名强盗手中的弓箭。

    君尽欢则趁这个机会跑向千夫人。

    他的身后,君芷兰成功吸引住所有强盗的目光后,还不紧不慢的将衣服脱下来,然后还慢慢的脱裤子,那些强盗一边跟风衔珠打架,一边不断的看向君芷兰,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风衔珠一拳敌多手,居然也不觉得特别凶险。

    到了这个时候,风衔珠越来越明白为什么君尽欢会带君芷兰过来了。他们离开京城那么长时间,君芷兰不仅撑了下来,没生病,没倒下,没拖后腿,还能在这样的天气里用冷水洗身和光着身子诱惑敌人,这种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也真是超出常人了。

    “哥哥,来嘛——”君芷兰边脱边朝一众强盗抛媚眼。

    有几个强盗真的丢下兵器,跑进溪水里抱起君芷兰就往岸上的树林里跑。

    风衔珠边打边道,君芷兰这不是自寻死路吗?或者说君芷兰憋了这么久,也想找几个汉子解火?

    另一边,君尽欢将强盗引到了千夫人那里,那些强盗看到地面上的行李和装备,自然不会放过,阿蒙看到这场景,只得放下主人,跳起来,抓起一边的大刀就扑上去。

    阿蒙的杀伤力原本就非常凶悍,有兵器在手更不了得,几乎一刀一个。

    然而,这些强盗被杀得差不多以后,幸存的人却没有逃走,而是跑到高处,将手指插进嘴里吹响了尖锐的、有节奏的、传得很远的口哨。

    君尽欢的脸色变了:“各位小心,这是他们呼唤同行的信号!”

    说着他又挥刀,砍在一名受了重伤的强盗脖子上。

    “捡漏”就是他的作战方式。这一路上不管遇到什么争斗,他只挑最弱的、受伤的、没什么反抗之力的敌人下手或者暗中偷袭,虽然他不是什么高手,但他也学过一些防身之术,加上人奸胆大和穿了金丝软甲,居然屡屡得手。

    没过多久,现场的强盗就被几个人杀得片甲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