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华一生的经历很传奇,十几岁出道,当过扒手,小偷,后来帮人打架,街头砍人,最落魄的时候曾被人追着跑,撵出了省外,最后据说还是靠着他老婆起了家。

    有人说他是靠着老婆和老杜的关系,也有人说他是靠着对敌人狠,对自己狠的手段,更有人说他是省里的私生子。

    传闻有很多版本,但甭管怎么说,狼吃肉,狗啃屎,这个人必然是有过人之处,否则一滩烂泥也到不了今天这个高度。

    禹民顺微微落后半个身位的距离,站在马德华身后,脸上表情严肃,一言不发。

    马德华敬了三炷香后,表情虔诚的望着城西某处,目光似乎能穿透十几里,看见了城西长街发生的血案。

    他凝望许久,才叹了口气,侧头冲身边的禹民顺说道:“民顺啊,你说咱们这样干,真的好么?”

    禹民顺沉默一会,而后摇头。

    “民顺啊,我是怕,咱们死后要下十八层地狱啊。”马德华长舒口气,幽幽说道:“这些年,咱们步子走的快,公司是发展了,可咱们的手是越来越脏,洗不干净了啊,有时候,生活真可笑,到了市区,人人敬畏我,我是金海董事长,可同时我有是普光寺庙的一名信徒,我每年总要来这里几次,仔细听听佛经,研习佛法。”

    “华哥,你又感慨了。”

    “呵呵,是呗,年纪大了,总有些奇奇怪怪不实际的想法。”马德华略显自嘲地一笑,随即说道:“走吧,咱们下山。”

    话音落,马德华就迈开步子,准备下山,可才走几步路,他一拍脑门又转身回来。

    马德华来到槐树旁边的一个背面写着“马德华专属”字样的,约莫有一尺长,四指厚的蟾蜍面前。

    这是个花岗石制成的蟾蜍,蟾蜍腹部镂空,嘴巴张开,底座和水泥粘在一起,蟾蜍表面有些风化沙斑,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差点把这事儿忘记了。”

    马德华轻声自语,随即探手入怀,从怀里摸出一粒能有龙眼大的佛珠,将佛珠丢进蟾蜍嘴里。

    蟾蜍嘴里原先已有七八枚佛珠,而今……又多了一个。

    另一头,当天晚上,刚从太平间出来,脸上还挂着泪痕,正准备回家的李翠红在路上就被人堵住。

    来的是一位穿白寸衫黑西装的中年人,三十出头的年纪,脸盘板正,看着挺斯文的。

    “你是谁?”

    西装中年咧嘴一笑说道:“你好,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冰,来自金海公司。”

    “金海公司的人?”李翠红一愣,随即惊怒吼道:“你还敢来?刚害死我老公还不够吗?!”

    李冰沉吟道:“李翠红,你老公是个混人,他没有和年纪相匹配的阅历,他死了,我们也很遗憾,但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