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先朋看着儿子那完全听不懂的迷茫表情,叹了口气,“去找保姆给你包扎一下,这两个月你就别出门了。”

    “爸……”那小朋一听这话,如丧考批,还想为自己争取一下。

    那先朋脸一沉,“出去。”

    那小朋乖乖退出书房。

    那先朋坐回到紫檀书桌后,取出烟斗,点燃了,静静坐在那里,眼中的狠辣不但没有消散,反而越来越浓。

    “谭家,谈小天,你们敢打我儿子的脸,真当我是好欺负的吗?”

    话里的森森寒意让气温都下降几度。

    “谭明春,女魔头,真当燕京城是你家吗?

    别人怕你,我那先朋风风雨雨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我不怕你。”

    “谈小天,你这条过江猛龙到了这里也得给我盘着,燕京商界还是我那某人说了算。”

    那先朋絮絮叨叨自言自语了半个小时,整个人终于松弛下来。

    这些从尸山血海中走过来的富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减压方式。

    有些人靠酒,有些人靠药,有些人靠美色,那先朋比较特殊,他喜欢找一个没人的地方,抽烟斗,自言自语,当他把不能对外人言的话说出来,他的不良情绪就会得到宣泄。

    至于他自言自语放出的那些狠话,能实现多少,除了他没人能知道。

    第二天,那先朋带着儿子果真登门致歉。

    昨天嚣张不可一世的小霸王现在温顺的像条小猫,对着谭明嫣鞠躬不起。

    谭明嫣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天大的事儿睡一觉也就忘得差不多了。

    现在那家父子诚意款款的上门,她反而不好意思了,连说了几声没关系。

    那先朋自然不能空手上门,送给谈小天一盒上好的哈瓦那雪茄,给谭明嫣的礼物则是一件兵种的翡翠玉镯。

    这件玉镯浓阳正和,满水绿,一看就不是凡品。

    不过想想也是,燕京首富出手,怎么可能送一般东西。

    那先朋送这件礼物是提前做了功课的,谭明嫣其实不大喜欢金银钻石,唯独对翡翠情有独钟,以前在军校时没机会戴,现在转业到了地方,正式场合她经常佩戴一对翡翠耳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