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轻咳了一声,穷奇有些难以启齿道:“万一那东西,又小又可爱,有点不舍得杀呢?”

    他算是看出来了,他们凶兽看着凶,实则吧,估计就喜欢跟自己截然相反,柔弱而温暖的东西。

    “不舍得杀就养着呀。”一旁若有所思的饕鬄,冷不丁地丢出一句,“养得他依赖你,舍不得你,从此为你所用。只要不像老二那样,把自己搭进去就行。”

    低垂着头,胸口鼓起一团,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混沌,突然被点名,茫然抬起了头:“大哥,你是在叫我吗?”

    他的怀里,也冒出了一个雪白的小脑袋,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同样望了过来。

    “啧!”饕鬄嗤笑一声,“大人说话,小孩子别插嘴,玩你的兔子去吧。”

    “哦!”混沌还真低下了头,对着冒出脑袋的兔子担忧道:“你别出来,外面冷。”

    “二哥,你怎么来杀魔族还带只兔子?”

    梼杌凑了过来,黑暗丝毫不影响他们四凶的视线,他想摸一摸兔头,却不想混沌已经眼急手快先一步塞回了怀里,笑得一脸温和。

    “我出门时,她一定要跟来,我害怕她单独呆在混沌之虚会害怕,就带了过来。”

    梼杌:“……”

    二哥这铲屎官当的真合格。

    摸了摸肚子,梼杌饿了,而且出门的急,他都没有带吃的。

    他把目光转向了混沌,商量道:“二哥,把你的兔子烤了吧,回去我还你十只。”

    原本一脸呆萌的混沌,闻言脸色顿时沉了下来,黑沉沉的目光瞪着面前的男人,声音比这极地之渊的冰川还要冷:“老四你想死就直说。”

    梼杌:“……”

    他们四凶真的要玩完,二哥居然小气到舍不得送他只兔子,这么一对比,突然发现只是鸽了他的三哥,对他还是挺不错的。

    穷奇默默地从斗嘴的两人身上移开了视线,梼杌性子急,又藏不住秘密,所以除了他以外,他跟大哥都知道,二哥养了一个女人。

    不过那个女人早在几千年前已身体消亡,魂魄飘散。不知道二哥用了什么办法,这些年收集了她的灵魂碎片,一次又一次送她入轮回。

    也不知是因为她魂魄不全,还是怎么回事,那个女人每次重新投胎后,没有记忆不说,再次降生的物种也不一样。

    这一世,她恰好是只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