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汀莱德洛清了清嗓子,接下来开始为他们解释。

    首先。

    秦涛的存在多少还是有点儿让人措手不及的。

    在他的新秀赛季那两年的时间中,他已经用自己的实力告诉所有人,他就是最佳球员之一!

    因为他在自己生涯的第二年,便无可争议地进入了最佳阵容一阵,以及最佳防守阵容。

    如此。

    鉴于当年德里克罗斯创造的奇迹,年纪轻轻就拿到了常规赛MVP,所以劳资双方在一次谈判之中,直接将这个条款给加入了进入。

    关于这个条款,实际与指定球员条款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首先就是在球员的前四年新秀期结束后,在即将签署自己的第二份合同时,只需要触发以下几点,那么即使球龄不足六年,也能拿到球队薪资空间的30%薪水!

    第一。

    球员需要在自己生涯前2-4年获得过常规赛MVP。

    第二。

    球员在四年时间之中进入过最佳阵容一二三阵,亦或是当选过最佳防守球员。

    第三。

    球员在第二三年连续进入最佳阵容或者最佳防守球员。

    这三点无疑就是给超级新星准备的!

    而以秦涛当时的造诣,几乎触发罗斯条款没有任何可质疑的。

    可在这条条款之下,还有个更早的阿里纳斯条款挡着,所以秦涛第二份合同,也就是离开火箭,加盟凯尔特人的时候,只能签署一份阿里纳斯条款下最顶级的薪水!

    如此。

    他并没有得到罗斯条款。

    用莱德洛的话说,秦涛已经亏了不少钱了,这一次绝对不能如此草率。

    打到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