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白虎皮怎么也能卖超过一两黄金,如果卖给贵族皇族那就更赚了。

    收起肉和虎皮,暮织赶紧离开这个地方,血腥味儿引来别的猛兽会很麻烦。

    就这样,暮织在树林里走走歇歇的,不知不觉已经是中午了,她真想再兑换匹马,这个十岁的身体腿太短了。

    但是这个林子猛兽浅卧,马蹄声会惊醒很多沉睡的豺狼虎豹,暮织还有正事儿,在这里杀野兽又不能升级,这里又不是异世界,还是别浪费时间精力了。

    那些肉,再加上山上随处可见的野菜,就算暮织这个荤食大胃王,也够吃好多天了。

    找了个河流,暮织拿出身上的打火石在河边就地生火,架锅烧水,她要做肉汤。

    河里还有游来游去的鲜鱼,一窜一窜的,暮织脱掉鞋袜,拿起匕首,一插一个准,比鱼叉都好用。

    再放些野菜,然后就是海鲜野味汤的烹制时间。

    暮织:好家伙,我这是来荒野求生来了。

    就着顾家送的饼子干粮,暮织美餐一顿,剩下的装进壶里,以及喂给闻着味儿寻来的小动物。

    吃饱了,路还得继续赶。

    然后暮织碰到了……昏倒在树边的美男子?

    英气的猎服,俊秀的脸庞,有棱有角,身材完美,看上去才十七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