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及此,沈初荷都有点感动了,却见那几个病人眨巴眨巴眼睛,忽然异口同声道:“不是……我们……我们就是看看,看看而已,我们……我们这就去医署。”

    吃瓜看戏可以,但引火烧身,那就得不偿失了。病人们虽是穷苦百姓,也有穷苦百姓的生存智慧,话音未落,就一起跑出大门,跟被狗撵了的兔子似得。

    沈初荷:……

    “喂!要不要……要不要拒绝的这么干脆?姑娘我不要面子吗?一边治病一边吃瓜不好吗?”

    “哈哈哈……”

    身后猛地传来一阵大笑声,气得沈初荷牙都快咬碎了,抑制住瞪眼的冲动,她回过身,力求平静地看着叶东风,心中暗骂:笑,笑个头啊你,怎么不把你给呛死。

    “姑娘,你看,这里已经没有病人了,要不,你就勉为其难,先给我看看?”

    真是有趣啊,应该是碍于自己身份,所以努力表现的平静淡然,其实心里已经翻了十几个白眼吧,说不定还会骂我两句纨绔混蛋什么的。

    叶东风心中想着,笑得越发灿烂,施施然来到刚才沈初荷诊病的桌子前坐下,伸出手掌。

    很好看的手,修长白皙,骨节分明,靠近指根的手掌边缘,有几个薄薄的茧,一看就是常年练武握兵器所致。

    沈初荷收回目光,洗手后坐在椅子上,刚想抓住那只手细看,忽然又想起贵族子弟最喜欢搞什么男女大防那一套,于是又连忙把手缩回来。

    叶东风:……

    “等等姑娘,为什么轮到我,就连认真看病的资格都没有了?你不抓住手,就靠眼睛,能行吗?”

    “男女授受不亲。”沈初荷答得严肃认真:“你是世子,总不会连这点规矩都不懂吧?”

    叶东风:……

    “不是,你一个医女,竟然还讲究这些?刚刚我看你给那些人包扎伤口,没顾忌过这个啊。”

    叶东风真是意难平:“我手上有虫子吗?你就连沾都不愿意沾一下,还好意思拿规矩来压我?”

    “你别说话行不行?都打扰到我思路了。说起来这螃蟹也真是够厉害的,到底夹哪儿了?怎么就能不留一点儿痕迹?我看这从手腕到手掌再到手指尖儿,都是白白嫩嫩的啊,到底夹哪儿了呢?”

    叶东风:……

    “你这是讽刺我?”

    “被你看出来了?”

    本来打定主意要糊弄一番把这人送走,然而一看见那只手,沈初荷就忍不住了:就这样的手,好意思来医署?好意思要求急诊?没一脚踹你出去都是姑娘我医者父母心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