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忽穆烈,刘悯是痛恨的。
他从小在上书房耳濡目染,那个敌国头子,就是草原上茹毛饮血的粗蛮人,野心勃勃的侵略者。
上回,他将那受伤的老匹夫掳到汉营,本想命人将其押到临安做人质,好同西狼谈判。奈何,天不遂人愿,半路上,囚车被劫。
知意死后,刘悯对西狼的恨意更深了。
每一个手持弯刀的西狼人,都是杀死知意的刽子手。
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战争。
如果没有战争,知意就还好好儿地活在人间。
晚虹斜日塞天昏,一半山川带雨痕。胡人羊马休南牧,汉将旌旗在北门。知意为国、为家、为民,殒命边塞。
天下很大,大得无边无涯。天下又很小,小的连那样一个灵动、美好的知意都留不下。
刘悯猛地挥动手中的长矛,欲向苍狼暗卫刺去。
忽地,心念一动,手腕一转,长矛在空中绕了个圈,生生收了回来。
他竭力让自己的口吻听上去很平静。
“大汗因何事要见本王?”
苍狼暗卫摇头,说了两个字:“不知。”
苍狼暗卫,为大汗办事,要紧的是:武功高,忠心,话少。
不该问的,一句不会多问。不该说的,一句不会多说。
刘悯问道:“那么,大汗准备何时在何处见本王?”
苍狼暗卫道:“明晚子夜,长安坡往西三里处的崖边。”
“好。”刘悯道。
苍狼暗卫见话已传到,便不再盘桓,飞身去了。
刘悯仰头,将腰间酒壶里的酒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