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儿,我们这么走对吗?陈锋和老道都是向西,开往伯力的方向。我们却是向东,开往庙街的方向!”

    薇拉开着车,一脸怀疑。

    “放心吧。前方五公里向北,过桥再向西。陈锋是怕人追上,所以出其不意的反向逃亡。然后中途再弃车,让前面堵截和后面追杀的人都落空。

    老道从那进入,是为了追杀陈锋。

    但我们怕谁追?再说已经过去整整三天了,他们还在原地吗?

    我想陈锋肯定不在农家,否则老道不可能找不到。也不在河南岸,以老道的速度三天早搜遍了。如果陈锋还活着,那一定在靠近农家的北岸,那是唯一能藏住的地方。

    所以,我们没必要舍近求远。

    这样沿河上行可以节省五分之四的体能、三分之二的时间。我们只需要一点点观察力,找到陈锋藏身的位置,再点燃篝火,老道就来找我们了。陈锋由他解决,就这么简单。”

    薇拉一听很有道理,至少这精确计算很唬人,比她走一步看一步强。

    “菲儿,难怪夏川让你当经理,就为了丢了有人找。”薇拉感叹。

    菲儿噗嗤一笑,“夏川要是丢了,我是肯定找不到的。就老道我能猜到,他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伏尔加过了桥,再转向西,这里已经是农村。

    等把所有的农家都甩在身后,路已经越开越窄,根本不是走车的路。

    最后,车陷入了泥沼。

    菲儿却从容下车,这样谁也偷不走了。

    两人沿着猎人踩出的小路,向森林中走去,左侧是宽过千米宛若湖泊的阿穆尔河和支流的汇合处。

    ……

    呯!

    一个杀手突然栽倒。

    “第六个。”老道百米之外一个点射,然后立刻伏下身子,一排排子弹从各个方向扫射过来,眨眼把他站立的位置立体绞杀了一遍,他却已经如蛇一般游走了。

    时间就在追逐和反杀中流逝,猎人和猎物频繁转换。

    此时已经中午,杀手死六个,猎杀速度在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