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川任由几个大佬思考,笑吟吟的和马雪梅闲聊:“雪梅,你为了什么事情,被送工读?”

    雪梅平淡地道:“杀人。”

    众大佬吓一跳,杀人怎么送工读呢?应该送少管所啊。

    雪梅继续解释:“一个高年级的男生持刀抢劫我,被我夺刀杀了。”

    夏川笑道:“你追杀他了?”

    “没有。就是抓手腕借着身体的力量一拧,我背靠在他怀里,虽然刀夺了,可他勒我的脖子,我翻手一刀揷进了他的脖子,什么也没看见,就是瞎捅。”

    夏川叹道:“这是正当防卫。”

    “不是,过失杀人。好在我当时不够十四岁。”

    众大佬无言,杀人没有判正当防卫的,虽然法律有正当防卫,可实际上成了有背景人的后门,没钱没背景敲不开。

    过失杀人送工读已经宽大处理了。

    可夏川又问了一个诡异地问题:“如果你夺了刀,他转身就逃,你会追杀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