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蔚蓝色的劳斯莱斯驶进宏盛巷狭窄破旧的街道时,顿时引起了轰动。
这种数百万一辆的豪车,即使在整个庆州市都少见,更别说在宏盛巷这个偏僻落后的街道了。
宏盛巷的居民,很多人活了大半辈子,也没见过这么高档的车。
很多人从街道两旁的楼房里探头探脑,用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盯着这辆劳斯莱斯,甚至有人生出了别的心思,盘算着怎样将这辆车偷走。
林重将车停在杨盈家的楼下,上楼换了身衣服,就又开着车,来到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他正打算将车驶进医院的停车场,突然想起什么,将车停在街边,走进旁边的一家超市,买了一大袋水果和营养品,沉甸甸地提在手上。
林重提着东西从超市里出来时,突然看到在劳斯莱斯旁边,不知何时围着三个人。
这三个人一看穿着打扮,就知道是在街上游荡的混混,他们对着车里探头探脑,更有一个人鬼鬼祟祟地握住车门把手,尝试着想要打开车门。
看到这一幕,林重根本不用想,就知道他们肯定是在打劳斯莱斯的主意。
苏妙的这辆劳斯莱斯,是最新款,也是最豪华的一款,还是限量版。哪怕是一个轮胎,也价值不菲,难怪会让这些人眼红觊觎。
那几个混混也看到林重提着东西走过来,但由于林重身上的衣服普普通通,根本不像是这辆豪车的主人,所以理所当然地被无视了。
“草,这辆车太牛逼了,老子偷了那么多车,没有一辆比得上这个的,哥几个,要不然咱们把它直接开走?”一个留着板寸、左耳朵上戴着耳钉,胳膊上绣着纹身的混混压低声音道。
正在鼓捣着车门把手的混混头也不抬:“废话,想要把它开走,也得先把车门打开,还不快来帮老子,也许车主人马上就回来了!”
“要不然咱们干脆把四个轮子卸了得了。”另一个混混脸上露出诡笑,“这种豪车,一个轮子也值十几万呢,四个轮子就能卖几十万,咱们也不卖给别人,就卖给这辆车的主人,怎么样?”
“草,你小子脑子变聪明了嘛,这么缺德的办法都想得到?”胳膊上绣着纹身的混混眼睛一亮,“就这么干,不过咱们先把轮胎的气放掉,免得车主人过来把车开走!”
就在这三个混混讨论如何偷车的时候,林重已经走到他们身边,将他们的话都听到耳中。
林重停下脚步,一脚踹在一个混混的屁股上:“让开!”
被林重踹中的那个混混毫无防备,身体朝前跌倒,脸面着地,直接跌了个狗吃屎,姿势难堪无比。
而且,现在还是盛夏时节,天气炎热,地面温度更热得可以煎鸡蛋,那个混混的脸与地面做了个亲密接触,顿时发出一声惨叫,“嗷”的一声弹起来。
“草泥马,你他妈在干什么?”另外两个混混见同伴被踹,顿时炸毛了,直眉竖眼地冲过来,凶狠地瞪着林重。
不过,由于林重的身材比他们高大,而且看起来就肌肉结实,他们一时不敢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