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1/6)
“阁下的速度不慢,意志力就更加惊人,居然能做现代的柳下惠,真是佩服佩服!”不得不说严群的身体素质很强悍,在失去了全身近15%血液的情形下,居然一个鲤鱼打挺直挺挺地站立了起来,让人惊绝的是他的脸上还带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
“佩服个鸟啊,他是暗算老子,还毁了我吃饭的家伙,红毛哥,你得替我报仇。”自诩排名杀手榜十一位的尖嗓子此刻也站立了起来,失血更多的他有些踉跄,他的实力也是不弱。
不过人在迷糊的时候容易走错方向,这绝对不是一种臆测,此刻尖嗓子十一已经速度极快地冲到了说话之人的身侧。红毛虽然是欧洲人种,但是个子并不很高,将将和这十一一般高吧。十一在这地窖世界有些怀才不遇,看到对面来的是外国鬼佬红毛,他立马逃了过去。在他心目中,他和红毛是自家人,但是红毛眼中却压根没有这种货色,把他和自己相提并论,那是对杀手两个字的亵渎。
红毛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似乎已经宣告了对方的死刑。
尖嗓子自己的这个十一是自封的,人家是正儿八经的杀手榜前十,红毛的速度很快,就那么慵懒地一挥手,十一就被他拍进了暗灰色的大理石地板里,只有半截身体还在外面。
看着已死透透的十一,红毛耸耸肩膀微微一笑道:”我不喜欢和失败的家伙废话。”他的国语说得很是流利,像是在和严群讨论什么学术问题似的,”你是自己束手就擒,还是让我拍两下解决问题?”
当年的国际刑警虽然守口如瓶,但是陆正风却是全本解密地告诉了周蓬蒿,周蓬蒿对严群这个老铁又是毫无保留,所以他对红毛的基本情况还是有所了解的:红毛在杀手榜里排名前八,是个俄罗斯人,绰号叫做光速毛熊。他的速度极快,这种快有些像钢铁侠三里的罗伯特唐尼,当然是穿上战甲的那一个,他的手上闪烁着一股银色的光芒,很有些科幻的味道,这就是刚才他把十一拍进钢筋水泥的法宝吧,严群苦笑地暗骂自己够衰,早知道自己尝尝王研这小妮子的味道算了,反正迟早要葬身这巨大的熊掌之下。他长吁一口气,咧了个大嘴道:“熊哥,你看,这里是你们的地盘,我们中了那我是一颗葱,绝无逃生之望...放弃是明智的选择,但是作为警察,我们又是不能不战就向你们这些恐怖F子投降。遇到你这样的高手,我只有一个要求:我近视,你开下灯好不好?”
“不。”
红毛还没有来得及回答,王研就是一声尖叫,这小妮子慌慌张张的还没有穿好衣服,此刻的尖叫和红毛用熊掌开灯的速率几乎一致。
那一瞬间王研就成了穿衣速度超快的高手,居然一点光都没走。
严群凝眸一看,摇摇头大叹可惜。
“我想和你见过一面,是在三年前,你那时候对我还是一无所知。”红毛是个专业的杀手,记忆力自然不弱,即使严群和他匆匆在百汇超市照了一个面,他也是记得相当清楚。他还是相当友好,一字一顿地说道:“你当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放过我一回,也算是和我有缘,我给你十分钟的时间恢复体力,从此我们彼此不相欠。”
这些个家伙,就喜欢装,十分钟恢复个屁啊,不过聊胜于无,严群喘着粗气说了句谢谢。
他借机朝王研使了个眼色,本意是为王研争取逃跑的时间,但是小妮子吓傻了一般并没有动。严群狐疑地看了她一眼:你不是跆拳道高手么?咋连跑的欲望都没有了。
她苦笑着看了严群一眼,眨巴眨巴眼睛,那造型美丽极了。
”就凭眼前这红毛的战斗力,我们能逃得了么?莫不如并肩战斗,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闻言,严群顿时像被打了鸡血似的,王霸之气陡生。人,哪怕是再卑微的人,在众人皆仰慕的女神面前,也要把自己锻打成变形的金刚。
“十分钟还没到呢。”红毛的时间观念倒是很强,他对严群的突然欺近很是不解,心道这人是不想活了,十分钟都嫌多余?他有给严群恢复体力的想法,更多的是因为刚才秀了肌肉,此刻的装腔作势不过是想让对方的恐惧放大,进而失去和自己决战的心思。
此刻的他有些诡计被戳破的感觉,于是微微摇头,冷目凝视严群。“小藏先生对你是惺惺相惜,不过老藏先生却是高价买你和那周蓬蒿的性命,抱歉了...兄弟,你叫什么?”
这鬼子倒真是中国通,临死还不忘问个来将通名。
“记好了,严肃的严,卓尔不群的群,加在一起就是我:严肃而卓尔不群的严群大大。”严群毫无惧色,哪怕自己是个青铜级的小强,此刻面对的是黄金级的圣斗士,他也绝对不会放弃战斗,因为...他身后有周蓬蒿的雅典娜。
“好名字,挺有特色,可惜是...就要作古的名字。”红毛一双过人的熊掌已经变成了赤黑色,他的双目也快如闪电地锁定了严群。既然大家都喜欢速度,那么就快些解决问题吧,红毛微微一笑,这是自己舔名杀手榜以来第一次犯焦躁的错误,好在这个错误犯在一个毫无威胁的人身上。
“佩服个鸟啊,他是暗算老子,还毁了我吃饭的家伙,红毛哥,你得替我报仇。”自诩排名杀手榜十一位的尖嗓子此刻也站立了起来,失血更多的他有些踉跄,他的实力也是不弱。
不过人在迷糊的时候容易走错方向,这绝对不是一种臆测,此刻尖嗓子十一已经速度极快地冲到了说话之人的身侧。红毛虽然是欧洲人种,但是个子并不很高,将将和这十一一般高吧。十一在这地窖世界有些怀才不遇,看到对面来的是外国鬼佬红毛,他立马逃了过去。在他心目中,他和红毛是自家人,但是红毛眼中却压根没有这种货色,把他和自己相提并论,那是对杀手两个字的亵渎。
红毛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似乎已经宣告了对方的死刑。
尖嗓子自己的这个十一是自封的,人家是正儿八经的杀手榜前十,红毛的速度很快,就那么慵懒地一挥手,十一就被他拍进了暗灰色的大理石地板里,只有半截身体还在外面。
看着已死透透的十一,红毛耸耸肩膀微微一笑道:”我不喜欢和失败的家伙废话。”他的国语说得很是流利,像是在和严群讨论什么学术问题似的,”你是自己束手就擒,还是让我拍两下解决问题?”
当年的国际刑警虽然守口如瓶,但是陆正风却是全本解密地告诉了周蓬蒿,周蓬蒿对严群这个老铁又是毫无保留,所以他对红毛的基本情况还是有所了解的:红毛在杀手榜里排名前八,是个俄罗斯人,绰号叫做光速毛熊。他的速度极快,这种快有些像钢铁侠三里的罗伯特唐尼,当然是穿上战甲的那一个,他的手上闪烁着一股银色的光芒,很有些科幻的味道,这就是刚才他把十一拍进钢筋水泥的法宝吧,严群苦笑地暗骂自己够衰,早知道自己尝尝王研这小妮子的味道算了,反正迟早要葬身这巨大的熊掌之下。他长吁一口气,咧了个大嘴道:“熊哥,你看,这里是你们的地盘,我们中了那我是一颗葱,绝无逃生之望...放弃是明智的选择,但是作为警察,我们又是不能不战就向你们这些恐怖F子投降。遇到你这样的高手,我只有一个要求:我近视,你开下灯好不好?”
“不。”
红毛还没有来得及回答,王研就是一声尖叫,这小妮子慌慌张张的还没有穿好衣服,此刻的尖叫和红毛用熊掌开灯的速率几乎一致。
那一瞬间王研就成了穿衣速度超快的高手,居然一点光都没走。
严群凝眸一看,摇摇头大叹可惜。
“我想和你见过一面,是在三年前,你那时候对我还是一无所知。”红毛是个专业的杀手,记忆力自然不弱,即使严群和他匆匆在百汇超市照了一个面,他也是记得相当清楚。他还是相当友好,一字一顿地说道:“你当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放过我一回,也算是和我有缘,我给你十分钟的时间恢复体力,从此我们彼此不相欠。”
这些个家伙,就喜欢装,十分钟恢复个屁啊,不过聊胜于无,严群喘着粗气说了句谢谢。
他借机朝王研使了个眼色,本意是为王研争取逃跑的时间,但是小妮子吓傻了一般并没有动。严群狐疑地看了她一眼:你不是跆拳道高手么?咋连跑的欲望都没有了。
她苦笑着看了严群一眼,眨巴眨巴眼睛,那造型美丽极了。
”就凭眼前这红毛的战斗力,我们能逃得了么?莫不如并肩战斗,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闻言,严群顿时像被打了鸡血似的,王霸之气陡生。人,哪怕是再卑微的人,在众人皆仰慕的女神面前,也要把自己锻打成变形的金刚。
“十分钟还没到呢。”红毛的时间观念倒是很强,他对严群的突然欺近很是不解,心道这人是不想活了,十分钟都嫌多余?他有给严群恢复体力的想法,更多的是因为刚才秀了肌肉,此刻的装腔作势不过是想让对方的恐惧放大,进而失去和自己决战的心思。
此刻的他有些诡计被戳破的感觉,于是微微摇头,冷目凝视严群。“小藏先生对你是惺惺相惜,不过老藏先生却是高价买你和那周蓬蒿的性命,抱歉了...兄弟,你叫什么?”
这鬼子倒真是中国通,临死还不忘问个来将通名。
“记好了,严肃的严,卓尔不群的群,加在一起就是我:严肃而卓尔不群的严群大大。”严群毫无惧色,哪怕自己是个青铜级的小强,此刻面对的是黄金级的圣斗士,他也绝对不会放弃战斗,因为...他身后有周蓬蒿的雅典娜。
“好名字,挺有特色,可惜是...就要作古的名字。”红毛一双过人的熊掌已经变成了赤黑色,他的双目也快如闪电地锁定了严群。既然大家都喜欢速度,那么就快些解决问题吧,红毛微微一笑,这是自己舔名杀手榜以来第一次犯焦躁的错误,好在这个错误犯在一个毫无威胁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