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也是他最欣赏的诗人。

    自那之后,他停留在沈音身上的目光就多了些,在她聊起那个诗人时,他也会忍不住开口与她探讨。

    男女有别,在人前聊的总归有限,而且沈音本就是个不喜多言的,故而也只能三言两语,总不能尽兴,多少有些遗憾。

    直到某日,沈音悄悄递给了他一封信,询问他是否有那位诗人的真迹。

    自那之后,二人便开始书信往来,她懂他所想,明他所言,他们之间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而不是如同现在这般,相顾无言。

    “晗哥哥?”

    李晗回了神,抬眸看向楚烟:“对不住,刚刚有些恍神了,烟儿妹妹说什么?”

    楚烟笑了笑:“也没什么,只是一直听姨母说晗哥哥喜好文墨,想问问晗哥哥最喜的是诗还是词?”

    眼前的她笑颜如花,美的让人移不开眼。

    无论家世、容貌、身段,她显然胜过沈音许多,更不用说,娶她能给他带来的一切。

    李晗摒弃那些乱七八糟的念想,随意开口道:“诗和词都喜欢。”

    “是么?”

    楚烟嘟了嘟唇:“虽然我也觉得诗和词都很好,但我更喜欢诗多一些。”

    听得这话,李晗正色了起来:“为何?”

    楚烟笑了笑:“因为我觉得诗在意境和美感上,都要比词更胜一筹。而且写的好诗的,必然能写的出好词,可写的出好词的,却未必能写出好诗。”

    这番话,与他所想不谋而合。

    难道,老天竟如此眷顾他,给了他一个更好的“沈音”?

    李晗压下心头隐隐的激动,开口问道:“不知烟儿妹妹,最喜欢的诗人是谁?”

    楚烟羞涩一笑:“我喜欢的,或许晗哥哥未曾听闻过。”

    李晗闻言心头更加激动,连忙追问:“是谁?”

    楚烟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了头:“前朝的伴山居士。”

    听得伴山居士这四个字,李晗的一颗心忽然如同漂浮在了云端上,他情不自禁的扬起一个笑容来:“其实我也很喜欢伴山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