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礼看着她,眼眸逐渐变得温润。

    “小诺,我们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沈知礼的妈妈是缅国人,而他爸爸是华国人,12岁那年,妈妈因病去世后,他随爸爸回到华国,那个男人娶了新老婆,是个毒妇。

    每天对他非打即骂,暗里多少次想要弄死他。

    可他天生命硬,挺过一次次毒打和虐待,最狠的一次,那女人把他打到八根肋骨断裂,然后把他丢到后山喂狼。

    他拼命爬到山下,没有葬身狼群,却面临高烧被渴死的命运。

    就在他认命之时,一个女孩用自己羸弱的身躯拖着他到一个破屋,给了他一杯水,和一块面包。

    之后几天,日日如此。

    后来他回到那个家,杀了那个女人和人面兽心的父亲,开启了逃亡之路……

    他回缅国找到舅舅,没想到舅舅把他贱卖给了科技园。

    前身科技园并不是做现在这些事的地方,虽然是灰色产业链,但手还没伸到国外,就算是本地人被卖进去也是苦不堪言。

    他在那摸爬滚打后,遇到了他人生中的贵人,就是“那位”不可说的人物。

    他和疯狗、菲奥娜还有黑皮,都是“那位”培养出来的亲信。

    “那位”让他摇身一变,成为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当然那些技能也是他实打实学来的。

    后来他奉命去乡镇物色货品时,又遇到了那个女孩。

    一眼,他就认出了她。

    数十载的黑暗血腥的世界,突然降落一抹纯洁的暖色。

    那种感觉比嗜血更让他兴奋。

    他给自己塑金衣,成为女孩心中的天使。

    另一面,他竭尽全力达到与“那位”约定的功绩,好带着她离开。

    可等他回缅国处理事情后再回来,就发现自己珍藏的珠宝被人偷了。

    他实在等不下去了,便出手把人夺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