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几一拍脑门,想也不想,扭头就从高台上跳了下来。

    路过看台座位。

    地面上散落着不少帽子、外套、爆米花、薯条等杂乱物品,都是观众着急逃跑散落在地上的。

    他猜测警方应该早已通过紫衣锁定区域,从711监控中找出他的身影,所以身上这套不能再用了。

    于是顾几扫了眼监控位置,脱掉保洁外套和帽子,换了一顶牛仔蓝鸭舌帽,一件黑白棒球服。

    得益于炸弹客引爆了LED电视支撑架。

    逃生通道内的保安早就被吓得逃离了体育场,他们毕竟没受过特殊训练,也害怕受伤。

    成功跑出主赛场。

    法拉盛公园内的人几乎全都被吸引过来,不仅仅是观众和游客,还有嗅觉灵敏的媒体,吵杂的人头就像深海中的藻类随着海水左右摇摆,放眼望去黑压压看不到边际。

    顾几淡定从容地穿过人群,顺手掏出“巴伦”的手机录下周围的杂音。

    路边,一名青年骑着单车正站在旁边凑热闹,他克制住了抢夺单车逃离的冲动。

    虽然再过几分钟一样会暴露定位。

    但现在引起注意与过后被追捕,在逃窜难度上有非常大的区别。

    别忘了,他可还没有离开警方的大包围圈。

    顾几依稀记得大学上侦查学课时,老师曾经讲过一个周姓重型通缉犯的犯罪案例。

    该罪犯反侦察能力极强,曾多次躲过警方抓捕,原因除了精挑细选犯罪地点,还有一点很重要:

    逃跑方式!

    周某在行凶后,经常步行小跑离开作案现场,并没有乘坐交通工具,直到离开作案现场一段时间以后,才会选择打的或者坐摩的。

    当时侦查学老师给出的结论是:

    作案后,在现场的目击者受到惊吓,记忆会不准确,罪犯混入人群,可以减少目击证人,使其不容易被辨认。

    如果直接乘坐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目标明显容易被锁定,罪犯与司机之间会形成一对一的关系,给司机留下的印象会比较深刻,罪犯先步行离开犯罪现场,在途中对犯罪证据进行毁灭,转而乘坐交通工具,可以减少怀疑。

    顾几现在就是不想暴露自己的脸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