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南很快就写好了信,押上泥封,孟轩鹤将沧海叫进来,交代清楚,沧海便去办了。

    孟轩鹤左胳膊撑在桌子上,右手在左腕处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点着,“今天的公务算是结束了吧,咱们是不是可以去温室殿睡觉了?”

    林初南睁着一双清眸看着他的手,没有说话。

    他瞅了瞅自己的手臂,并无不妥之处,“你怎么了?”

    林初南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没什么,只是,见你总是在手上敲来敲去,有时候还对着那儿看,有点奇怪而已。”

    孟轩鹤眉尖轻耸,他有么?

    “可能,是以前的习惯吧。”说着,他将衣袖往上接了一点,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腕,“以前本少这里时常戴着一块Vacheronstantin手表,说起来,那手表还是老孟送给我的十八岁成人礼物,虽然我并不喜欢那种过于庄重的款式,怕他老脸不好看,就戴上了,这一戴就没再摘下来过。之前也没觉得它有什么特别的,更没当回事儿,到了大齐,它不见了,我却还是不由自主地做以前看表,敲表的动作。”

    孟轩鹤说着,不由得想起一句诗,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他还有点想老孟呢。

    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并且已经在这个没有电、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世界生活了一个月了。

    估计那一个世界的他已经在飚车之时突然出现的强光,连人带车都掉到公路两旁的山沟里头。

    老孟应该挺伤心的......

    毕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呢。

    林初南看得出,他话说的轻松,满不在乎的样子,心里面对那一个世界,仍是有所牵挂。

    她起身走到妆台前,拉开抽屉拿了一串珠子,亲自为他戴在了手腕上。

    孟轩鹤看着手上散发着莹莹光芒的黄色珠串,笑了笑,“这是什么?”

    “黄碧玺十八子手串。”

    孟轩鹤抬起那只胳膊,晃了晃,“挺好看的,是不是很贵重?”

    她思索了一下,“我也不知道,这是哀牢国进贡之物,据说他们那儿盛产彩色的宝石,但是这种纯正的黄色非常稀少,在大齐黄色、紫色是贵重的颜色,这串黄色你戴上刚刚好。”

    他莞尔一笑,“我觉得也是,它比手表还方便,可以随意的套上去,摘下来,等我上朝的时候,还能捻着玩儿。媳妇送我的第一件礼物,我以后得天天戴着。”

    林初南嗔他一眼,这个人,稍微对他好一点儿,他就开始不正经了。但她的眼底却是轻浅的笑意。

    腰身冷不丁地被他圈住,猛地一带,身子便倒进他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