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在魔界生活过两年的人来说,方晴若应该是对魔界比沈星迟要熟悉很多的。

    但等两人真的生活在魔界之后,她才发现,当初她只顾着看书,睡觉,当打手,对魔界的认知甚至还不如刚到此处没多久的沈星迟。

    比如他们这次到的城市,乃是魔界七十二城之一的烈阳城,城主只是个半魔半人的魔人,练的是什么烈阳掌,才会给自己城取这么一个名字。

    这城并不算大,城中妖魔也不过千八百号人,都不如阮忻那个四海城的三分之一大,所以她压根也就不知道这烈阳城在哪个犄角格拉里。

    按照沈星迟所说,他们二人是被系统的瞬移卡随机送到了这里。所以这里剧里人魔两界交界处有多远他也不清楚。

    方晴若也信了,丝毫没怀疑自家师弟还会撒谎。

    便也不知道他们能到此处,完全是沈星迟自己选的。他亲自选的七十二城中,剧里阮忻的四海城最远的一个地方。

    他们二人刚到这里的时候,方晴若中了系统的独家气态安眠药,自然是没有醒。

    沈星迟便卖了自己身上放着的一些灵石和宝器,换了这么一个临时的住处。

    要说以前,他们二人还未曾缺过钱,沈星迟好歹也是个富二代,方晴若当初还有她师尊和丹掌门送她的一堆灵石,就算之后成魔,背靠阮忻这个大树,好像也从来不会觉得没钱,毕竟对方似乎也从来没有苛待过她。

    但是现在,他们二人可是当真身无分文。

    毕竟人魔两界货币不通,人间修士们用做交易的是叫灵石,魔界则是叫魔晶,唯一能通的只有物品。

    而他们二人,目前只有灵石,这东西在这里基本等同于废物。

    沈星迟只能找了个店铺,变卖了自己以前的旧东西,除了一把有了羁绊情感的灵剑,还有几个能引来祸水的宝物,其余都被他给卖了出去。

    这魔界里总是会有一些一身魔气的魔修为了换取魔晶,变卖自己还是道修时期的物品,许多妖魔也都见怪不怪,所以沈星迟卖东西的时候,自然没引起旁人怀疑,最多会觉得这个道修长得还挺不错,怕是魔族女子最喜欢的那种小白脸了。

    可惜这“小白脸”看着太穷了,兜里的东西也值不了多少钱。

    沈星迟拿自己换来的所有钱财租了这么一个住处,方晴若比他还穷,除了一个佛骨舍利,就只剩下一堆的话本子,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是值得珍藏的宝贝,对别人来说,和废纸没什么区别。

    但最惨的还是,她现在是个道修,身上没有魔气,出门当个打手的资格都没有,被发现了,可能还会被围攻打死。

    于是,她只能被迫呆在这一处房内,从一条咸鱼,变成了个米虫。

    吃的是师弟买来的食物,喝的也是,除此之外,沈星迟怕她觉得无聊,还不知道从哪里给她搞来了一些新鲜的话本子,简直是二十四孝好师弟了!

    若是在以前,方晴若大约还会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是现在,沈星迟一句,“我与师姐不是在谈恋爱么?”就让她心中的不好意思少了许多。

    谈恋爱么,要给对方表现自己的机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