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景哂笑一声,“胡说!”继而傲慢地瞥了眼金鸥,“说吧。”

    余漾十三岁的时候抓着三百块,从南方小镇里出来,坐了大几十个小时的火车前往北京。

    当时在火车上遇过扒手、流氓,可小姑娘胆子大,狠狠瞪一眼、再用力踩一脚,根本再没人敢惹她了,她把仅有的三百块保护得很好。下了车,遇上一个带娃的大婶,她才失去了第一笔钱——她当时太单纯太傻了,过于下三滥的骗术都能把她耍得团团转。

    后来去酒店外蹲守,凭借一副好姿容多多少少换得了些演龙套角色的机会,期间也差点被人骗去酒店、饭局。

    有次站在房间里捡起透明纱质衣服时,才恍然回过神,从二楼窗户跳下去逃了,躺了一个月医院才终于有点教训。

    金鸥低笑一声,像在笑话余漾的傻,抑或是怜悯、心疼那些不为人知的过往。

    “我第一次见她,她一手矿泉水,一手馒头,吃得津津有味。我从她跟前路过,往她空饭盒里扔了二十块,她抬头看我一眼,眼神凶得跟狼似的。谁能想到,现在人设岁月静好、温柔如水的余漾当初会是那副模样?”

    金鸥怀念道。

    再后来,她把余漾签下,接了两人一同努力争取到的《鸣鸾》中的公主角色。第一部正式角色让两个人抱作一团高兴得三天没睡觉。

    再然后就是《热带鱼》的导演找上门来,让余漾饰演迟蕾。大起大落。

    “不算出彩的经历。我在这圈子里听过太多类似的故事。”欧景微笑,手指动了动,从烟盒里掏出一根烟,想点着,就在火苗快烧到烟嘴时,又把打火机移开了,“我喜欢余漾的原因呢,无非是,她长了满身的刺,那些刺被硬生生拔下,她满身鲜血淋漓,却依旧长出了新的、柔软的,可以藏起来的刺。”

    “浴火重生的凤凰啊,”他眯眼看向地平线上的旭日,笑得张扬,“太美了。”

    “宋怀荆就是这样的人。余漾什么时候把自己剖析、理解清楚了,再来演我的剧本吧。不然,她配不上它。”

    欧景傲气道:“没人能配上它。”他确实有这样的资格。他五年里写了七本剧本,本本拿了奖,被业界奉为传奇。

    余漾能和他搭上线,得到他的青睐,那可真是三生有幸。

    金鸥扯了扯唇角,把阳台上发呆的余漾扯回进屋里,说:“你争气点。这条路很长,就算跌坑里了,也得给我抹掉满身泥泞站起来。在没瞧见终点线之前,有什么资格说输?”

    余漾顶着四面八方的流言蜚语和无孔不入的关注视线一直走到现在。有时她什么也没做,穿一件便宜礼服上台亮相就是错误。

    ——被后来的小花,过气的前辈发通稿拉踩比美。漂亮是原罪。

    ——和男性朋友见了几面,次日便传出恋爱绯闻。性别是原罪。

    ——上节目温柔笑,不太说话也要被嘲不尊敬人。性格是原罪。

    反正哪里都是错误,都不好,都不行,都不可以。网络上否定的声音太多了,以致余漾有时也分不清自己是不是真的太差劲了。

    她唯有在卞梨不加掩饰的热切喜爱目光的笼罩之下,才会觉得,自己活成了曾经的那个余漾。无限璀璨的,连根发丝儿都是灿烂至极的余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