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到这里结束了?”魂灵意犹未尽的问,“最后结局如何?孩子生下来了吗?花容活下来了吗?刺客击退了没有?”

    “那个时候我已经死了。”华露,“马儿冲向悬崖,几只长箭穿透了暗卫,刺入我的身体,后面便失去了意识。”

    魂灵微怔,递过去一杯孟婆汤,“再喝一杯?”

    华露看着孟婆汤,笑了笑,“喝了多少杯,也忘不掉。”一口抿尽,“若不是姐,怕是我也活不到成年,也去不了长安,也看不到锦绣。所以看到她受苦,便如同执念,心口上的一道疤,挥之不去,喝再多的孟婆汤也无济于事。”

    “即使忘不了,但也总能缓解点痛苦。”魂灵想了想,宽慰道。

    华露莞尔,没有吱声,只是望着见底的杯子,失神。

    “遇见姐...是七岁那年。”过了好久,忽然开口,讲诉一段不愿回忆的过往,“这世界往往有两个极端,富人奢侈,穷人贫苦。无论在哪都一个样,富人越是奢侈,穷人越是贫苦,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为了口粮食,便能大打出手,争的头破血流。

    栾城是一个有河围绕的城,住着大片的穷人,一眼望不到头的那种,后来,河水干枯,整座城池几乎都变成了穷人,不过这也没什么可惊讶的,有些能力的借机大赚钱财,发国难,要不然,便外出做生意,一年到头都不见得能回来。

    回来的,要不然是光鲜亮衣锦回乡,要不然变成一具白骨托人带回来落叶归根,大抵,不过这两种结局尔尔。

    家中人多,往往一户都有五六个孩嗷嗷待哺,除了父母,我还有五个兄弟姐妹,上头有个哥哥,下头有四个弟妹,哥哥比我大上两岁,也不算大,成日里帮父亲干活,早已经黝黑了皮肤,累弯了腰。手上布满了老茧。

    每日还吃不饱,一件衣服轮流穿,直到穿但不能再穿,再拾到拾到,变成一件背心或者几块抹布。每日的饭菜都是田野里在挖来的野菜。清水上飘着分不清是沙粒还是大米的粥,吃起来挺硌牙的。

    似乎每个穷饶走向都是一样的,生了那么多的孩子,总要卖一两个来减轻家里负担,我很幸运也很不幸成为第一个被卖的。下面的弟弟妹妹实在太了。

    不过这件事,我不怪父亲和母亲,因为大家都这么做,要不然都要被饿死。他们哭了一夜,我也算知足了。卖的不多,半袋米,嗯...那些姐少爷们,浪费的米,足够买好几个我这样的卑贱的命。命这个东西,大概也就值半袋米。

    那时候,花钦刚好来江南上任巡抚,在江南置办了巨大的宅院,自然需要很多丫鬟。我年纪,皮包骨头,面相也不是很好。辗转了一圈,最后当成赠品卖给了巡抚家做了最下贱的丫鬟。

    我是个穷人,命比草还贱,比起那些有些家底的丫鬟自然是不值一提,加上没有眼力劲,手脚不利索,自然少不了责罚。

    正当我要被再次发卖出去的时候,是姐救了我,姐在大宅子里过的也不是很好,经常受人欺负,不过好在她有个护着她疼着她的阿哥,在巡抚面前还是得宠,日子也不算太难过。

    姐喜欢我,不出缘由,就是看了我第一眼,便认定了我,那次,我没有被发卖出去,而是去了姐的院子。姐对我很好,很好。让我感受不一样的温暖。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便下定决心,一定好好对她,即使有一她不在喜欢我了,不要我了,我也要记住她对我的好。一辈子也不能忘。”

    “你确实没有忘,一辈子没忘,好几辈子都没有忘。”

    魂灵喝了口孟婆汤,干涩的汤汁溢满整个口腔,孟婆汤千百万种,每人喝到都是不同的味道,无异于这短短一生而已。

    “最后你为她死了,这已经足够了,你应该放下了。”

    华露苦笑着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