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他已经指挥第33舰队苦战了数个小时,离胜利就差一步了。如果能够赶在航空兵到达之前歼灭第72舰队,他就将成为这场海战的胜利者,而他在海军中的地位与声望也将大大增强。

    要想迅速歼灭第72舰队,至少是干掉那四艘战列舰,唯一的办法就是鱼雷攻击。

    问题是,在第33舰队中,负责掩护与支援鱼雷攻击的正是第二战列。如果没有第二战列里七艘巡洋舰的支持,罗成刚根本不可能用留下的四艘轻巡洋舰与四艘驱逐舰去干掉美军的四艘战列舰。

    也正是如此,罗成刚才决定让第二战列迅速参加主力决战。

    可惜的是,他的这道命令并没有立即得到执行。

    这就是,在他下达命令的时候,美军的巡洋舰编队已经投入战斗,四艘重巡洋舰已经向第二战列开火,而且交战距离在两万米以内。更重要的是,美军的四艘轻巡洋舰没有立即投入战斗,而是在后方组织鱼雷攻击。

    当时,第二战列的巡洋舰已经用雷达探测到了美军的驱逐舰。

    也就是说,为了掩护“华盛顿”号撤退,美军不但动用了巡洋舰编队,还准备让驱逐舰对第二战列进行鱼雷攻击。

    在这种情况下,第二战列显然不能立即执行罗成刚下达的命令。

    要知道,如果全速追赶主力战列的话,第二战列的机动能力就将大幅度降低,也就更容易被鱼雷击中。

    结果就是,第二战列没有立即追赶主力战列,而是先与美军的巡洋舰编队交战。

    显然,这正好弥补了罗成刚犯下的错误,没有使局面变得对中国舰队不利。

    要知道,即便不考虑能否击沉“华盛顿”号,如果当时第二战列撤出战斗,去追赶主力战列的话,也不大可能在七点半之前到达。如此一来,罗成刚就不可能在七点半之前组织发起鱼雷攻击。因为执行鱼雷攻击任务的战舰在接到命令、到发起攻击需要一些时间,因此鱼雷攻击就不可能在七点五十分开始。

    到了七点五十分之后,随着航空兵到达,鱼雷攻击就没有意义了。

    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误伤,己方战舰必须与敌舰保持足够的距离。在执行轰炸任务的时候,飞行员很难准确判断敌我,因此也就有可能出现误伤友舰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己方战舰离开轰炸区域。

    显然,罗成刚根本不可能赶在航空兵到达之前歼灭美军。

    第二战列留下来继续对付“华盛顿”号,以及协助“华盛顿”号撤退的美军战舰,对于扩大战果有很重大的意义。

    更重要的是,这阻止了莱特对中国舰队的主力战列发起鱼雷攻击。

    此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

    这就是,让莱特放弃了撤退的念头。

    事实上,在五点左右,莱特就意识到,他已经失去了撤退的机会。也就是说,即便他在当时下达撤退命令,而且中国舰队没有追击,他也不可能在天亮之前离开中国海军舰载航空兵的打击区域。更重要的是,即便斯普鲁恩斯率领第71舰队在清晨赶到,也未必能够为莱特提供掩护。

    显然,在天亮后遭到轰炸,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