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九四七年一月三日,第36舰队到达后,顾祝同就拥有两支舰队群。

    接下来,顾祝同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用这两支舰队群。

    显然,让两支舰队群分散活动。就足够覆盖整个美国西海岸,只是这样平均分配打击力量,并不是顾祝同想做的事情。

    原因很简单。陆战队不可能分散在几个地方登陆。

    到最后,陆战队肯定会集中在某一个地方上岸,因此也就必须把最主要的打击力量集中起来使用。

    只是,到这个时候,顾祝同才发现,他手里的打击力量算不上强大。

    当然,这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与需要打击的目标相比,六支战斗舰队的十七艘舰队航母所搭载的大约一千五百架舰载机根本不算多,而且不可能按时完成由他制订的打击任务。

    这下,顾祝同不得不依靠空军的战略航空兵了。

    一月五日,顾祝同把两支舰队群都派到了洛杉矶西面大约三百公里处,并且让两支战斗舰队轮番执行一项特殊任务,即出动舰载战斗机,为从夏威夷群岛飞来的重型轰炸机提供护航掩护。

    当然,另外一支战斗舰队则继续执行攻击任务。

    显然,与舰载航空兵相比,战略航空兵是一支更加强大的打击力量。

    要知道,一架“超级空中霸王”能够携带六吨炸弹飞行到四千五百公里之外,投弹之后再返回出发机场,而其投下的炸弹相当于十二架舰载俯冲轰炸机、或者八架水平轰炸机,或者十六架舰载战斗机的投弹量。也就是说,一次出动五十架“超级空中霸王”,其投下的炸弹就超过了一支战斗舰队全部舰载机的投弹量,而当时每次出动的重型轰炸机都是一百架以上。

    也就是说,重型轰炸机群出动一次,就相当于一支战斗舰队全部舰载机出动一次。

    显然,这个打击力量,远远超过了舰载航空兵。

    此外,重型轰炸机还能使用一些舰载机无法使用的弹药。

    比如,当时中国空军专门针对美军构筑的坚固地下工事,研制了一种重量高达一点五吨的超级炸弹。显然,能够挂上这种炸弹的只有重型轰炸机,因为其他所有战机的载弹量都没有这么大。

    只是,重型轰炸机的使用也有局限性。

    在对日与对英战略轰炸中,中国空军总结出了很多经验教训,比如以重型轰炸机为主的集群式轰炸,对付大面积的民用目标更加有效,而对付具有较强防卫能力,而且较为分散的军事目标就不太理想了。

    显然,重型轰炸机并不适合用来攻击军事基地。

    为此,在作战使用中,重型轰炸机主要被派去对付工业区、居民区等城镇目标,而像桥梁、隧道、港口、机场等目标,则主要由战术飞机负责。

    针对美国西海岸地区的城镇特点,中国空军准备了一种专用弹药。

    准确的说,是一种已经在之前的战斗中大规模使用过的弹药,即在轰炸日本本土的时候大规模使用的燃烧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