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发生在“俾斯麦”号上的就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当时,击中“俾斯麦”号尾部右侧的那枚十六英寸穿甲弹肯定打穿了三百二十毫米厚的主装甲带,随后贯穿了两道水密舱壁,最终击穿了主炮弹药库的侧面装甲,然后在主炮弹药库内爆炸。

    从破坏情况来看,炮弹肯定是在存放发射药的底层舱室内爆炸的。

    可以说,没有任何一艘战舰能够承受得住这么猛烈的打击。要知道,“俾斯麦”号的尾部主炮弹药库负责向两座主炮炮塔供弹,存放的发射药超过了一百吨,而当时的剩余量肯定在五十吨以上。

    五十吨**突然爆炸,“俾斯麦”号不沉才是怪事。

    当然,“俾斯麦”号迅速沉没,也与其设计上的问题有关。

    在防护设计上,“俾斯麦”号极为重视纵向防护,舰体水线以下部位,由十二道与中轴并行的隔舱分割开来,形成了十三条水密区域。问题是,其横向防护设计就很不理想,仅分成了十三个主要隔舱。更要命的是,连接这些主要隔舱的水密门的设计也不够合理,而且肯定存在质量问题。

    事实上,最主要的还是超重。

    别忘了,“俾斯麦”级是德意志第二帝国建造的第一艘后条约型主力舰。也就是说,其初始设计始于条约时代,因此其最初的设计排水量只有三万五千吨,而建成时的标准排水量高达四万一千吨。

    也就是说,“俾斯麦”级在建成的时候,比初始设计增中了百分之十二。

    问题是,“俾斯麦”级的舰体结构根本就没有在后期设计中做太大的改动,毕竟这么做的话会导致设计工作量成倍增长,从而使设计时间大幅度延长,而帝国海军根本不可能等上几年再建造快速战列舰。

    由此就导致了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即“俾斯麦”级的储备浮力严重偏低。

    在建成之后,这个问题就暴露了出来,即在试航的时候,如果达到满载排水量,其干舷高度比海军的最低要求还低了一米多,造成舰面严重上浪,对四座主炮炮塔、特别是设置在水平甲板上的两座炮塔的影响非常严重。

    按理说,应该为“俾斯麦”级减重。

    问题是,帝国海军不但没有为“俾斯麦”级减重,反而在其正式服役之后的几次大改与大修中大幅度增加了其排水量。比如,增加了一层厚度为五十毫米的露天甲板,导致排水量增加了一千多吨。又比如,增加了数十门高射炮,导致排水量增加了数百吨。结果就是,“俾斯麦”号在出海的时候,根本不可能装满所有油舱,其最大续航力由最初的八千五百海里锐减到了六千海里以内。

    通过减少载油量,能够降低排水量。

    只是,减少载油量无法解决最根本的问题。主要就是,油舱都在水线以下,而增加的重量全在水线以上。

    说得简单一些,“俾斯麦”号的稳定性很不理想。

    可以说,严重超载、以及稳定性不佳,才是“俾斯麦”号在弹药库大爆炸之后迅速沉没的罪魁祸首。

    战后,有人用计算机做了模拟试验,得出的结论时,“俾斯麦”号在设得兰海战中的抗沉性能极为糟糕,只要有两个主要水密舱段进水、以及抽水设备遭到破坏,就算舰体没有断裂也肯定会沉没。

    显然,那枚由美舰打出的炮弹,只是引发了这些问题。

    当然,也必须承认,美舰的运气非常好,不但选中了一枚最好的穿甲弹,而且正好命中了“俾斯麦”号的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