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中国总共只有三座大型船台,而且这三座船台承担着建造舰队航母的重任。如果建造快速战列舰,就得占用船台。虽然到一九四二年,大型船台增加到十二座,但是舰队航母与防空巡洋舰的订单也增加了好几倍,依然没有船台用来建造快速战列舰。当然,在一九四二年才开始建造,至少需要等到一九四五年才能交付给海军,而到了一九四五年,恐怕中国海军根本就用不上这些战舰了。

    只有五艘战列舰,让中国海军不得不重视大型巡洋舰。

    在第二次硫黄岛海战中,中国海军就尝到了苦头,即战列舰不够,不得不让巡洋舰去执行原本需要由战列舰执行的任务。

    显然,不管怎么改进,巡洋舰永远都是巡洋舰。

    即便是大型巡洋舰,也不可能在所有性能上都达到战列舰的水准。

    如此一来,中国海军就只能追求某一种,或者某几种关键性能,让巡洋舰在必要的时候能够与战列舰交战。

    所幸的是,大型巡洋舰有非常不错的基础。

    别的不说,至少航速不成问题。

    更重要的是,在设计“北京”级的时候,海军中的多位将领就坚持采用二百八十毫米舰炮,没有听从冯承乾的意思。要知道,当时冯承乾打算在“北京”级上使用二百四十毫米舰炮,以此节约近千吨的排水量,来改善官兵的居住环境。很明显,那些坚持使用二百八十毫米舰炮的将领有一个共同的想法,即在必须面对敌人的战列舰时,二百八十毫米舰炮至少不会让“北京”级连还手的力气都没有。

    要知道,不管怎么改进,使用多么先进的弹药,二百四十毫米舰炮都不可能打穿战列舰的主装甲带。

    二百八十毫米主炮,为大型巡洋舰提供了与战列舰搏斗的资本。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海军才要求武汉兵工厂与沈阳兵工厂首先开发二百八十毫米新式穿甲弹。

    一九四一年底,武汉兵工厂向海军交付了第一批用于测试的二百八十毫米穿甲弹。

    测试结果让海军非常满意。

    当时,武汉兵工厂按照海军的传统,研制了两种新式穿甲弹,即用于近战的轻弹与用于远战的重弹。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钨合金的用量,即轻弹只有弹头部分使用钨合金,弹体依然是合金钢,而重弹全部使用钨合金。如此一来,重弹的质量达到了七百六十公斤,而轻弹只有六百二十公斤。即便如此,轻弹仍然比老式穿甲弹重了百分之二十左右,在使用原有的发射药的情况下,炮口初速降低了百分之十五。为此,武汉兵工厂还委托化工厂,开发了新式发射药。在使用新式发射药的情况下,轻弹的炮口初速达到了每秒九百四十米,而重弹也达到了每秒八百六十米。

    测试表明,即便在近距离炮战中,重弹的穿甲能力也超过了轻弹。

    只是,当时海军也下达了轻弹的订单。

    主要就是,轻弹的钨合金用量仅有重弹的百分之四十,而钨合金十分昂贵,使得轻弹的造价仅相当于重弹的一半。

    要到一九四四年,海军才不再订购轻弹,而是全部采用了重弹。

    当然,到了一九四四年,沈阳兵工厂开发的次口径钨合金穿甲弹也已通过验收,让海军有了更多的选择,武汉兵工厂不得不在生产环节上下手,把重弹的出厂价格降低了百分之二十五。有趣的是,沈阳兵工厂并没有降低新式穿甲弹的出厂价格,主要是次口径穿甲弹的生产难度更大,价格很难降下来。当然,海军在采购了次口径穿甲弹之后,只用其取代了钨合金轻弹。

    当时,在航母战斗群里,两艘大型巡洋舰上都有一些钨合金穿甲弹。

    在为舰艇配备新式穿甲弹的时候,海军司令部并没有想到会让大型巡洋舰去对付敌人的战列舰,只是希望舰队在作战的时候,测试一下新式穿甲弹是实战效能,以便在完成海军验收之后下达正式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