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匹蚕丝绸缎,光泽柔和如珍珠。我伸手轻轻握住那衣料,感觉柔滑的象水一样。触手是凉的,慢慢的却变成了与肌肤热度一致的温暖。

    两只羊脂白玉的发簪,样式古拙,却有一种简单到了极点,反而不能忽视的优雅与存在感。还有,两只瓷盘和三只瓷碗。

    “啧啧,真不知道这东西怎么做得出来,这么白,这么亮,这么好看。”

    小曼拿起来:“这一个顶等重的黄金啦,那个商人说这个易碎,运一箱子来,最后只有这几个还完好,姐姐你喜欢不喜欢?”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里,说话的声音有点哑:“喜欢……很喜欢。”

    他露出笑容:“你喜欢就好。这个瓷碗确实漂亮,比我们的陶碗木碗都强。回来我们就用这个吃米饭吧?正好一个一个,父王,我,还有姐姐。”

    是吗?听起来倒象是一家三口的美满生活,只不过现实可不是童话。

    “这个呢?”小曼拿起玉簪:“这是什么?”

    “这是头饰。”

    我把自己的头发挽一下,拿玉簪别起来,问他:“好看么?”

    “好看好看!”小曼拍着手叫好,不过又说:“可是这东西也怕摔怕碰的,东方来的这些东西怎么都这么的脆啊。”

    说的也是。埃及人喜欢黄金,崇拜黄金。黄金又亮又结实,哪怕砸成一张金饼子价值也在。这些瓷器,玉器……可就不一样了……

    中国人喜欢玉,形容男子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形容女子是珠圆玉润,玉洁冰清。在屈辱面前,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林林总总,都是玉,玉的精神可嘉,但是大多数人并不是玉,也不愿意象玉一样存在着,玉……太易碎了。

    小曼头上戴着黄金的鹰饰,无论什么时候见他,他都是神彩飞扬的模样,这孩子真是精力旺盛。随着年岁日长,那个结婚不结婚的话他倒也不说了。他也懂事了,对姐姐的依恋又或是小孩子的独占欲,并不是爱情,不能成为结婚的理由。

    “对了,我今天在港口看到了大船,看样子不是商船。”

    “哦?”我问:“那是什么来路?打听清楚了吗?”

    “好象是努比亚的船,也许他们派来了使节吧。”

    亚莉从外面进来,脸色不是太好,行了个礼,分别把酒端给我们。

    “怎么了亚莉?不舒服?”

    “不是。”她说:“刚才遇到了塔莎,她说今晚有宴会,一定很忙,可以没有空暇回宫殿去,让我替她和曼菲士王子讲一声。”

    “咦?大宴会?那是招待什么人的?”

    “是努比亚的使者。”亚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