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音中六那年,刚满18岁。司机来接她,到一家书店,她例行惯例的进去买了几本书。又去买了杯咖啡。天sE已经有些晚了。

    她坐回车的时候,一个黑影也钻到了车里,微弱的月光下,他的衬衫上全是血迹,背后是一个狰狞狭长的刀伤。

    “沈斯耀。”她淡淡的开口,没有惊讶没有疑惑没有高兴也没有担忧。

    “开车。”他哑声,像是在忍着痛,血,还在一点一点的往下滴,浸Sh了她的裙摆。冷不丁,他突然晕倒在了她的肩侧,砸的她有些吃痛。

    前排的司机也察觉到了异样,m0了把枪对着沈斯耀。

    “德叔,我认得他,去江城酒店吧。”她顿了一会“不要惊动NN,多谢。”

    她私call了家庭医生,连夜赶过来给他缝了针,又帮他把血迹擦g净了,这是她救他的第二次了。

    他更强壮了,最显眼的就是壮,肩宽,肌r0U很发达,很高,像那种天生的衣服架子。他的五官更加锋利了,特别是浓眉,有些显凶,他的长相很大气,有一种天生的ganster的感觉。

    ganster,古惑仔,黑道大哥,程音突如其来的想法把自己都逗笑了,不过这里是香港,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就是了。

    沈斯耀在她的笑声中醒来的,他稍微动了一下,浓眉突然皱到一起,显然是扯到伤口了。“笑什么?”他问的很艰难。

    “你说,你什么时候能成龙虎帮的帮主啊。”她眉眼弯弯,捏起了旁边茶几上盘子里的一只草莓塞到嘴里。

    “三年之内。”沈斯耀的眼睛锁着她鲜nEnG的唇瓣,咀嚼草莓的样子,浑身没由来的一阵燥热。

    “可是,三年之后要当老大的你,昨天晚上差点去见阎王。”

    “合欢,不要惹我。”

    他还凶起来了,瞧瞧,这到底是谁救的谁。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程音拎着他的领子,靠近他。“我可不怕黑社会,告诉你,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合欢,我叫程音。”她将唇瓣印在他的侧脸,草莓的甜腻气味窜到了他的鼻子里,在她的x腔萦绕。

    程音走了,她还穿着那件校服,g勒出了她发育姣好的身材,有时候一旦认定的东西,就好像割舍不掉了,沈斯耀发誓,总有一天,他要把程音压在身下,叫她哭着求C。

    还记得在张家的那次周旋,桥爷让他灭门,他是不愿的,他说服自己,本就欠她一条命,故意信了她,便两清了,回去之后领了罚,后背上鞭伤累累,也认了。

    谁料这次,又是她救了他。这次回去,大概就可以升做堂主了,杀Si桥爷的最好办法就是,靠近他。

    二十一岁那年,程音大学毕业了。她早已经搬出张家,偶尔会回去一次,今天德叔来接她,她知道张老夫人有事要同她说,七十岁的张老夫人依然JiNg神抖擞。

    她叫程音到她书房,对她说“阿音,最近过得好吗?”

    程音回了一个天衣无缝的微笑“很好,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