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维斯接过那把瑞士军刀,放在手里掂了掂后,再次提步,走到沈希衍面前。

    带着滔天恨意的眼睛,从他的脸上,一寸寸刮过,再缓慢移动到他的手指上。

    他盯着看了一会儿,这才慢条斯理的,抬起尖刀,划过那双干净修长的手指。

    “切哪个好呢?”

    他难以抉择的样子,跟在商场挑选物品没区别。

    挑中这个,又舍不得那个,总觉得切哪个都吃亏。

    那把锋利无比的军刀,便在五根手指之间来回徘徊。

    最后尖尖的刀,落在左手尾指上。

    跟他当年被切的位置,是一致的。

    “就这个吧!”

    沈希衍当年切的哪个,他就切哪个。

    反正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天经地义!

    康维斯挑完,铆足全身狠劲,咬着牙,举起那把军刀,直接朝沈希衍左手尾指砍下去——

    “等一下!”

    即将要切断那根手指时,一道清脆中带点怯懦的嗓音,在门外响起。

    “维斯总,他是我带来的,你要不给我个面子,放他一马吧。”

    康维斯握着刀的手,倏然顿下来,随即抬起阴狠的眼睛,扫向门外的人。

    “你算个什么东西?!”

    一个小公司的老板,也敢在这种场合站出来替沈希衍说话,不要前途,还是不要命?

    西蒙自然是既要前途又要命的。

    可沈希衍是他带来的,要在这里出了事,他过意不去。

    便壮着胆子,鼓足勇气,颤颤惊惊的,从人群中站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