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场勘察的痕迹来看,凶手对现场是进行了清理的,虽然他并没有清理干净。
走的时候,又把门窗关好,让人暂时看不出异样。根据这一点分析,很可能是熟人作案。如果是陌生人作案一走了之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做多余的动作。
经过了几天的摸排之后,有一个叫吴双琪的村民,进入了韦鸿宇的视线。两个人还有一些亲戚关系。按道理说他们的关系应该要好一些才对,但是两个人因为李老头家的牛吃过吴双琪家的庄稼,而发生过激烈的冲突。
倔强的李老头儿,对别人讲过这样的话:如果我们家发生点儿什么事儿,那一定就是吴双琪干的。
韦鸿宇让派出所传唤了吴双琪。
吴双琪表示,在案发的当天他并没有去过李老头家,自己一直在家中干活儿。
韦鸿宇和王军,在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可以确认凶手的直接证据,所以,虽然吴双骑有嫌疑,二人也不能有进一步的动作。
案件到此陷入了僵局,经过两天的思考之后,韦鸿宇决定还是从寻找尸体上入手,他从鲁甸县公安局借来了警犬。
警犬带着大家来到了距离李家不到500米的一处灌木丛,在这里发现了一只小孩子穿的鞋子,李水妮确认这就是她侄女李飞的鞋。
韦鸿宇和派出所的同事带着警犬,又在四周进行地毯式搜索,在不远处发现了一个非常隐蔽的小山洞,洞口长满了杂草和灌木,隐隐的有一些臭味传了出来,韦鸿宇和王军相互看了一眼,都断定里面一定有尸体。
大家把洞口清理干净之后,用手电筒照进去,发现山洞并不深,大概四五米的样子,在最里边发现有三个装的鼓鼓囊囊的编织袋,韦鸿宇进去之后打开一看,正是人的尸体。
经初步勘察,三人头部都有被钝器打击过的痕迹。
这个山洞非常隐蔽,不熟悉的人,即使从洞口经过都不一定能够发现,这再一次验证了韦鸿宇的分析:本村熟人作案。
又经过了几天的摸排,韦鸿宇发现有一个叫曹山河的人比较有嫌疑,此人原来居住在建水村,现在已经搬到永盛镇上居住。
去进行摸排的同事反映,第一次找这个人问话时,只是例行走访,他说自从搬到镇上之后就和建水村的人没有了什么接触,同事问他案发当天的行踪时,他说自己一天都在家里待着,哪里都没去过。
他还强调自己这两个月都没有去过建水村了。
但其他的摸排同志反映,这个曹山河在建水村居住时与李老头儿也有过矛盾,而且在案发之后,他还回过建水村。
他为什么要隐瞒回过建水村的事实?这引起了韦鸿宇的高度警惕。
任何一个人说谎都是为了掩盖事实的真相,韦鸿宇决定马上传唤曹山河。
韦鸿宇带着一行人马上赶到镇上,来到曹家,刚巧曹山河从里面出来正要锁门,几个人立即冲过去把他控制了起来。
韦鸿宇在曹山河已经推出来的摩托车上和头盔上都发现了一些疑似血迹,在摩托车的工具箱里还发现了一个小本子,在本子的后面,写着这样一句话:这么快就找到了,还真有点儿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