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结婚时,给了女儿一部分作为嫁妆,如今自己手里还存了一些值钱的东西。

    周自英把一个金戒指、一块劳力士手表、还有两块质地通透的翡翠拿出来,放到俞小野面前,问俞小野喜不喜欢。

    俞小野有点被问懵了,不太敢回答,用询问的眼神看向周自英。

    周自英笑说:

    “这是我妈给你的。”

    俞小野一听,连忙摇头:

    “谢谢伯母,我不能收这么贵重的东西。”

    俞小野虽然对金银玉石之类的不太懂,但也能猜出来这几样东西应都是好东西,金是纯金,玉是好玉。

    庄怀简见俞小野拒绝,拉着俞小野的手说道:

    “小野,没事,你既然进了我们家门,就是一家人,这些东西,是我的一点心意,你别嫌弃就好。”

    “我不嫌弃!”

    “不嫌弃就收下。”

    “——”

    俞小野还想再说什么,庄怀简已经拿了那个样式古老的金戒指套到她无名指上了,然后

    笑呵呵地欣赏:

    “大小还挺合适,就是样式老了些,还是几十年前的样式,现在不流行了,我找个金匠师傅给你打个现在时兴的花样。”

    俞小野看着自己手指上金灿灿的黄金戒指,她倒是觉得这个样式虽然古老,但是工艺精美,造型讲究,以她二十一世纪人的眼光来看,反而有种历史的厚重感,已经不是单纯的金子了,更像件古董。

    再说,七十年代的审美,有时候真的一言难尽。

    与其重新回炉打造,不如保持原样:

    “伯母,这戒指已经很漂亮了,虽然样式老了些,但是说不准过几年,又流行这种款式呢,到时候再要打造的跟现在一模一样可不容易,所以还是轻易别动它了。”

    庄怀简听了俞小野的话,一脸赞赏:

    “小野还是有眼光的,其实,我也觉得这戒指已经很漂亮了,当年可是请了城里最好的金匠打的,光手工费就花了两块大洋,现在已经找不到手艺这么好的金匠,所以我才一直留着没有动,今天拿给你,是怕你不喜欢这个样式,你要是觉得不错,那正好不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