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次趁着人多,想浑水摸鱼偷上一袋,奈何方筝这边守卫森严,根本没给机会。

    出手好几次,次次铩羽而归。

    回去后越想越气,越想越懊恼,在他们江县挣了这么多钱,给兄弟们留点油水花花怎么了。

    一群小混子围在房子里破口大骂。

    “既然偷不着,不如......”剩下的话没说完,直接在脖子处比划了一下。

    懂得自然懂。

    平日里不住声不住气的混混,一出手就是杀招,看呆了众人,等那股震惊过去。

    心里火热起来。

    反正他们也要去南方发财,抢了就跑,天高皇帝远谁知道是他们做的,就算知道也要有证据不是。

    “这件事还是再想想吧”

    街溜子的头儿还有些犹豫,偷和抢可是两回事,结果帮派里其他人不干了,那可都是钱啊。

    一麻袋一麻袋的。

    最后抛开还在犹豫胆小怕事儿的,干脆让大个儿混混做了临时指挥。

    由他牵线找了一伙外省过来躲难的亡命之徒。

    两相照面一拍即合,约定好分成后就出发了。

    仗着熟悉地形。

    街溜子一伙带着其他人沿着马路边的道旁树窜到了招待所大门外,又撬开招待所拉货的后门,行两面夹击之势。

    本来计划得好好的,不知道为什么领头儿的那个丫头突然醒过来,知道她不好对付。

    亡命之徒的老大率先发起攻击。

    方筝一棒敲醒其他人后。

    就感觉有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她袭来,凭着肌肉记忆,脑袋一歪肩膀一闪,躲开第一波攻击。

    就着刚才的姿势,一个扫腿过去,对面硬生生接下这一腿,抓住她的脚,直接用手中的匕首插向方筝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