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民航总局制定的各种内部条例规定,民用航空器(包括客运飞机)是需要严格服从地面管理部门的指挥。

    如果肆意妄为。

    轻则吊销驾驶该航空器飞行员的飞行执照。

    重则吃官司,甚至要被判刑呢。

    可别以为飞机在天上飞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实际上怎么飞,飞多高,甚至速度保持在哪个区间都是受到严格管控的。

    这就跟汽车在公路上行驶一样。

    不能随意变道,更不能随意超车加速等等。

    否则就要被交警贴条、扣分。

    如果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就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了。

    不过。

    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对另一种情形做出了另一种不同的规定。

    那就是如果航空器遭遇空情事故,那么飞行员上报地面管理部门之后,就可以根据航空器目前情况进行调整。

    地面管理部门对该航空器就只剩下建议权,没有决定权和指挥权了。

    也就是说。

    如果飞机发生空情事故,可能导致飞机有坠机、失事的风险。

    那么飞行员就拥有最大的自主决定权。

    说白了。

    就是飞行员想怎么飞就怎么飞。

    只要能将飞机平安落地就行了。

    因为这时候,只有飞行员才最了解飞机的性能,以及空情事故的严重情况。

    只有了解事故的第一手资料,才能做出最正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