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并没有急着上门,而是在附近找了家小旅店住了下来。

    其实就是民居改造成的网红房。

    这是个小县城,人情味是要比大城市浓些的,或者用更准确的话来说,算是熟人社会。

    哈迪住下来后,便有意在附近收集信息。

    那些坐在街边长椅上聊八卦的老妇人,时不时就会聊到周围的人际关系,家长里短。

    然后哈迪自己发现,酒店的老板娘,一位微胖的老妇人,也是这些八卦人士中的一员。

    哈迪在这里住了两天,有意无意在老板娘之前刷点存在感,凭着夸张的像貌和魅力,哈迪已经成功和老板娘扯上了关系。

    这天哈迪从外面回来,露出一张脸,笑道:“老板娘,吃过午饭没有?”

    “还没有,男人在家里煮着了,你要不要去我家里吃上一顿啊。”老板娘笑着邀请道。

    主要是哈迪这形象太讨长辈喜欢了,唇红齿白,皮肤白皙,人看着又乖乖的,老一辈的人最喜欢这种款型的年轻人了。

    要不是她家里的女儿已经大学毕业了,但凡女儿晚出生个四五年,她绝对想把哈迪介绍给女儿认识。

    “不用,谢谢。”哈迪笑着摆摆手,顿了下,说道:“后面那个杂货店的小楼,天天都在骂人,怎么一回事啊。”

    “哦,你说那个天才啊。”老板娘立刻兴奋起来,有八卦可以向别人炫耀,自然知无不言了:“每天都那个样,也算是造孽了。”

    “天才?造孽?”

    看着哈迪眨巴眨眼漂亮的眼睛,一脸好奇的样子,老板娘立刻母性泛滥,把她知道的全倒了出来。

    原来这家人十几年前可是全国知名的。

    他们一家三口,独子小时候非常聪明,小学六年级就被水木大学少年班给录取了。

    但不知道怎么的,后来渐渐和家里有了矛盾,最后连书都想读了,从大学退学出来,就天天在家里躺着。

    也不干活,挨了骂也不反嘴,就一整天的发呆。

    说他变傻了吧,其它人欺负他,会被他骂得嘴都还不了。

    说他不傻吧,父母的话一句也不听,外人和他说话,他反倒是还聊上几句。

    而且还天天喊头疼,不想活了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