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漾好歹是在县城上过班的人,自然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妈,能填饱肚子就成,我不挑食。何况你都没看我带来的背篓呢,底下放着只野兔呢,是之前老季在山上抓的,我出门前把它给敲晕死过去了。”

    蹭饭要有蹭饭的样子,她没打算吃白食,因为她没打算只蹭一次。

    还不知道老季那边要忙多久呢,她很可能会时不时来蹭一顿。

    回头她再去国营饭店打包点饭菜,不来县城的时候,她热一热就能吃。

    她不想像以前那样在大队吃百家饭了,主要是大家每年的油不多,一盘菜里就没几滴油,着实不太好吃。

    她的嘴巴已经被季安青养刁了,那些饭菜能吃,就是会吃的不咋开心。

    现在她觉得,人活着开心最重要。

    钟瑞娟沉着脸说道:“小漾,我是咋跟你说的?

    你那么瘦,小季之前受伤身体也有亏损,你们有好东西就该给自个留着!

    这次就算了,你以后要是还这样干,就别来看我了!”

    回去把兔肉炖好,得先用饭盒装好一份给小闺女拿回去吃才行。

    江漾顿时嬉皮笑脸:“那我以后可真不来了啊。”

    她愿意带好东西来,那也是这个便宜老母亲真心待她,而且她自己也想吃得好啊。

    她不拿来,老季不在家,她自个也吃不上呐!

    钟瑞娟眼神幽幽:“人,还是要来的。”

    又不是听不出来她强调的是别有什么好东西就拿来,非得逗她,这个小闺女真是调皮。

    钟瑞娟不会剥兔皮,本想着等老伴回来弄,就看到江漾拿着刀非常熟练的处理。

    那动作行云流水,仿佛当了好几十年的屠夫。

    钟瑞娟:“……”

    要不给小闺女找个屠宰场的工作?

    林先绪回来后听说兔子是江漾处理的,也惊讶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