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后。

    审判者:“本席通过慎重考虑,确实意识到被告的身份稍微有点特殊,不应该被囚禁在拘留所内。”

    “故此本席批准辩方律师的要求,允许被告保释外出,但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时间到警局报到,在案件尚未完结之前,不允许离开布达拉美宫所管辖的范围内,退庭。”

    书记员:“COURT!”

    众人纷纷离去。

    叶枫在朱迪斯的耳边说:“你的请求被允许了,我们就有胜算了。”

    朱迪斯勉强一笑,转而默默地收拾东西。

    在第二天的雨幕中,朱迪斯将约翰从拘留所保释出来,替他办好其余的手续。

    约翰得悉自己要保释外出,脸上并没有太多的惊喜与兴奋,更多令人困惑不已的是,他显得心事重重,闷着脑袋拿好自己的东西,坐上了朱迪斯的车。

    他没有说出自己住的地方,但朱迪斯却很清楚,因为她一直都有密切地留意着约翰的一切信息,当然也包括他住的地方。

    但是这并非在约翰惹上官非之前得知的,而是在他惹上官非之后才得知的。她可不是那种心理变态的粉丝。

    约翰住的地方比较简单,地理位置显得较为偏僻,他住的地方是由小木板围出来的小木屋,用木头铸造而成的围栏在雨水的侵蚀下变得尤为脆弱。

    朱迪斯拼命地甩掉雨伞上的水渍,小木屋内只有一盏微亮的灯盏,她几乎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她像一个未

    曾见过世面的小女孩那样,目睹着周围的家俬布置。

    不禁脱口而出:“哇……没想到你堂堂一个音乐家,居然会住在这种地方。”

    在她说着说着的时候,她突然注意到浮挂在天花板上染满鲜血但已经近乎褪去的婚纱以及一套写满悲剧色彩的礼服,在空中不断地晃来晃去。

    约翰终于开口说话了:“朱律师,看不出你的胆子还挺大的,我以往的那些朋友一来到这里看到浮挂着的婚纱与礼服,多半会被吓得半死。”

    “你是唯一一个不怕,不会被吓到的客人,这一点倒是令我感到异常的惊喜。”

    朱迪斯全神贯注地凝望着染满鲜血的婚纱,不禁说着:“不知为什么,望着这一套染满鲜血的婚纱,突然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压迫感,很伤心但又很难过。”

    “伤感盖过了所有的恐惧感以致使我忘记了婚纱上的鲜血。隔壁那一套礼服是你的?”

    约翰重重地吐出一口气,仿佛释放了心中的压力那样:“这小木屋不是我的,只不过在不久之前我遇到一个神秘的男人,他开着一辆车经过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