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三章 大无畏精神(1/3)
一号证人:“是的,你说得没错,事实就是这样。”
叶枫:“根据我们目前手上的资料来看,你们那一片区的房子全部是由特区机构免费分配的,理论上不属于你们个人的财产,对吧?是国家所持有的产业。”
一号证人:“是的,这个事情我很清楚。”
叶枫:“你们住进去的时候,是否签过一份合同,是关于房子居住权的所谓条约。”
一号证人:“好像有吧。”
叶枫:“请问你是否还记得条约上的内容?”
一号证人:“啊这……签署合同的时候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条约的内容我已经不太记得。”
叶枫:“你不记得了?我来提醒你好不好?合同上的第27章第8条写得清清楚楚,你们没有任何的权利驱赶由机构提供房子的住户,更加没有权利优先选择邻居的义务。”
叶枫将住房合同的副本递交给书记员,书记员将副本递给法官。
一号证人:“我们不是想赶他走,只是希望他离开那里。”
叶枫:“事实上,在你们去之前,他是没有伤害过你们对不对?”
一号证人:“是的。”
叶枫:“但是你们就早有预谋那样,带齐了攻击性武器找被告麻烦。”
一号证人:“是的。”
叶枫:“如果你们没有看到报纸上对他过去的经历进行报道,你们是不知道他曾经患有精神病,甚至会将他当是正常人那样对待对吧?”
一号证人:“是的。
”
叶枫:“甚至在你们破门而入之后,在你们对他进行殴打的时候,他也没有立刻还手。
至于对你们展开攻击,只不过是目睹自己的亲人受伤害,然后才奋然地拿起武器保障自己以及亲人的生命安全……”
辛胡可:“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提出假设性结论。”
法官:“反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