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编出来的蒲草鞋。

    鞋头微微翘起,就像一只小船,鞋正面为镂空状,还带有整齐的鞋带。

    精美得就像是艺术品。

    穿在脚上轻便又跟脚。

    一双照现在的磨损程度,能穿三个月!

    他已经带动了十几个未婚的族弟、侄儿跟他学。

    还天天给这些人洗脑:

    “咱们如今都指望不上科举出仕了,你们同我一样又没一把子力气,到了边城修城墙可担不起青砖哟!

    要是靠干苦力活儿生存,啥时候才能存到娶媳妇儿的银子?

    男子汉大丈夫,技多不压身!别觉得这些都是女人才会的手艺!

    难道你们在娶媳妇儿之前,衣裳破了就扔,还要花钱去买草鞋穿?

    就算是有小娘子愿意嫁给你们,陪着你们吃苦,甚至还会冒着生命危险给你们生儿育女!

    那别人都用命相酬了,难道你们只会坐享其成?

    贤惠是男人最好的聘礼,不仅小娘子喜欢,今后生下来的孩子也会和你们亲近......”

    边说,他还以自己为例。

    别看他以往在外面人五人六的,背地里他可是个贤夫来着。

    这个证据,实在是过于强大了!

    猪肉西施的美貌与财富,是所有未婚男人娶妻的理想型。

    以前,可从来没有人从这个角度和他们聊过家庭分工问题!

    他们好似除了读书,家务活儿啥也不会干!

    族弟甲喃喃道:

    “边城军营里的光棍那么多,未婚的适龄小娘子数量肯定十分有限,我等有什么可以超越这些人的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