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着他找到自己房间的途中经过花园,大把大把玫瑰花糜醉在园圃,红与粉交错,美得像这个时代。

    “多么漂亮的花园啊!”

    我心中嘀咕。

    兀地一阵风掀起我用来撑门面的帽子,悠悠落在玫瑰丛中,我急于去捡,又怕失了礼仪,只得缓缓迈开腿。

    做个大家闺秀,而不是乡野女工。我同自己讲,可只一眼,玫瑰花丛中所见就把我惊地一跃,险些摔倒在地。

    要说漂亮男孩,我不是少见过的,教堂里生活时也常有生着清秀脸颊的孩子们缠着我,我似乎生来很受得孩子们喜欢。

    可我不敢说自己见过比眼前还要夺目耀眼的男孩,兴许开得正盛的玫瑰起了几分衬托作用,让人瞎了眼的光鲜。

    他是要睡在荆棘上吗?可哪有一朵花愿意让他白洁瓷碗般后腰染了红,它们爱自己的美,更爱别人的美。

    黑的发,长而卷,海港上新收的黑藻浓密,不、不,夜晚的雨林,湿得像威马逊暴雨刚过,风簌簌刮去,掩于枝叶后的皎洁的明月是他的额。弯挺的鼻梁,蓄了一湾情迷意浓。世上哪有像他唇般艳的红,要啃食多少人的心头肉才换来的嫣红。

    我心中兀地生出惊慌的罪恶与愤恨,怎敢窥探他的酣眠?

    手擅自拂了去他面上的红瓣儿,振翅如翼的睫毛一跃,就见着了一双山茶般红眼睛。

    不自觉收回手,指尖被玫瑰刺了般攀上酥麻的痛感,我还没回过神,就被不知何时出现在身旁的管家扯过去。

    “少爷,老爷找你很久了。”

    管家没有多施舍我一眼,只是毕恭毕敬地向我面前那位天使般人儿打了招呼。我后知后觉自己的失礼,手足无措地收回目光,觉得脸颊通红,那是对于自己逾越行为的羞愧——以及一丝微不可察的爱慕。

    我垂下头,听到他在花丛中微微挣扎,发出一连串清脆的枝叶折断声。

    白皙的小脚逐渐出现在我视野中,我心底不自觉蔓延丝丝恐惧,舌头在口腔里跳华尔兹,“少、少爷,你好,我……是、是你新的家庭教师。”

    “嗯——”

    他刻意拉长了音,含糊中夹杂困意,看见我时微微偏头,是一阵忽如期至的雨,湿气和玫瑰馥郁共同袭来。

    “你好啊。”

    他对我笑了。

    我想要呕吐,想要用牙齿磕碰他的皮肤,想要用手指伸进他的口腔,拽出那诱人犯罪的舌头,我想、我想——

    我想我疯了,是他害我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