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星下意识朝隔壁看了眼。

    她知道隔壁住了个书生,因为每天自己出门时都能听见那头在叽里呱啦背什么书。

    书生呆呆笨笨的,会因为地上一滩水打滑,会稍微活动下就气喘吁吁,会同鸡鸭说话,会为着两只柿子巴巴儿留字条、送鸡蛋。

    她觉得这种经历很新奇,所以收下了,又顺手回了只兔子,却没想到竟还会有第二回合。

    若在目睹老汉和小姑娘的事情之前,白星绝对会觉得这碗看上去鲜香可口的肉有诈,但现在?

    她决定勇敢地试吃,不试毒。

    而直到这个时候,白星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距离寻常百姓之家的生活差了究竟有多远:

    她连最起码的锅碗瓢盆都没有。

    来桃花镇的头一天,她就去山上打了一头野猪,这两天一直在配着野果烤肉吃,渴了就喝井水。

    烤肉穿在架子上,用短匕首一层一层地削,随吃随取,自然不需要什么碗筷。

    白星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发了会儿呆,重新起身去院子里抽了一根细枝条,用短匕将它一点点修理整齐,然后一掰两段:筷子。

    “敬活着的人!”

    敬活着的每一天。

    白星很郑重的捏着筷子,朝天上的明月拱了拱手。

    她灵猫一般悄无声息上了房顶,迎着夜风俯视隔壁安静的小院,抱着比自己脑袋还大的碗,一口一口扒兔子肉吃。

    房屋年久失修,屋顶上的瓦片略略有些松散,可她踩在上面竟没发出半点声响,犹如一道黑色的影子。

    肉是好东西,哪怕凉透了也不减滋味,反而还因为长时间的浸泡越显风味。

    那小书呆蛮舍得用料,几块肉下去,白星就觉得有辣椒花椒的冲劲儿沿着食管划开,一口气冲到天灵盖,在她光洁的脑门儿上逼出来细细密密一层薄汗。

    兔肉远比其他肉食来的更劲道弹牙,很有嚼劲,越嚼越香。偶尔咬到一块吸饱汤汁的冻豆腐,“啵唧”一声轻响,口腔中便充满了辛辣刺激的汁液,只叫她舒服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一碗兔子肉吃完,连边边角角的肉渣渣都没放过,白星惬意地舔了舔嘴角,这才觉得有点咸。

    唉,该配点干粮的。

    她忽然开始怀念在关外小酒馆吃过的巨大麦饼,外层烤得酥酥脆脆,掰开内部的瓤却蓬松而柔软,若把兔子肉丁夹进去吃,一定非常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