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世界各国都在大规模使用化学武器,也造成了难以想象的严重后果,因此战后国际社会对于化学武器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而日军使用的这些毒气弹属于国际社会命令禁止使用的违禁武器。但是日本这个国家就是这样的性格,为了达到目的往往是不择手段,什么国际社会,什么明令禁止,在胜利面前一切都无关紧要。

    然而为了迷惑国际社会,也为了维护日本在世界上的政府形象,掩盖使用化学武器的战争罪行,日军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不但规定将毒气称为特种烟,而且弹药和弹药箱的标记必须除掉后才能交付部队使用。

    为了区别普通弹药,日军在化学弹剂上印制红色或蓝色及其他几种颜色的标志带。如黄1号表示芥子气,黄2号表示路易氏糜烂性瓦斯、茶色表示氰酸钾、蓝色表示碳酰氯、红色表示氰化砷。

    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毒气弹,而不同的毒气弹威力也不尽相同。

    为了规范使用毒气弹,也为了更好的保密,在使用毒气弹的时候日军也是有着相应的规定的,在毒气弹交由一线作战部队使用时,一般都是由方面军司令官亲自授权。

    而授权使用也有明确规定,授权使用的是红一号,那么作战部队就必须使用红一号,而不能使用黄一号或者是黄二号,相对而言还是非常的苛刻的。

    通常而言,出于对生产成本以及运输安全等等诸多方面的考虑,日军在动用毒气弹的时候一般只会使用红色特种烟,毕竟红色毒气弹的成分多是催泪性的苯氯乙酮以及呕吐性的联苯氯化砷、联苯氰化砷,生产起来也容易。

    但是这一次日军被暂七师逼急了,重藤千秋竟然建议使用黄色特种烟,黄色特种烟的成分可是糜烂性的芥子气和路易氏气,威力可不是红色特种烟能比的。

    然而重藤千秋的话顿时引起了指挥部一干日军指挥官的响应,也得到了吉住良辅的认可!

    随后吉住良辅亲自给南京方面发电报,请求华中方面军司令部批准他们使用黄色特种烟,借此攻克蚌埠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