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结束后,1945年9月18日,中国政府向美、苏建议:“凡属日本及日本国民在华领土内所有全部产业权、契据、利息以及各类财产,包括房屋、发电厂、各种工厂、船只、船坞、造船厂、机器、矿业、有线及无线电设备材料、铁路、车辆、修理厂等等应认为已让予中国。”

    “凡属同盟国约定归还中国之任何中国或台湾领土,如有盟国军队驻扎,应采取一切必要及紧急办法,防止敌人从事摧毁、破坏、隐藏、移动及转让等行为;关于分配日本国内各种资产,中国应享受优良百分法,及交货优先权,以抵偿中国国家及人民所受之长期牺牲与损失。”

    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复函表示,苏联完全理解中国对日本赔偿问题的立场,具体办法应由四强(中苏美英)组成的对日管制委员会做出。

    美国还在1945年8月下旬宋子文访问时,就表示支持中国的要求。

    甚至于美国总统杜鲁门在接见宋子文时说,“中国抗战八年,苏对日作战仅数日,向日本要求赔偿,中国自应居首位。”

    英法等同盟国对中国的正当要求也表赞成,在当时看来,日本在华资产,作为对华赔偿的一部分,在国际上并无问题。

    但是谁也没想到,都认为没有问题的事情却出了问题。斯大林虽口头上对中国以日本资产作为赔偿的主张表示同情,但实际上他对东北的日本工业早就另有打算。

    在签订雅尔塔协议时,他对罗斯福要求:库页岛南部、千岛群岛归苏联,并恢复俄国在日俄战争中失去的在东北的全部特权,否则他无法对人民交代苏联为什么要出兵中国东北,这是他公开说出口的出兵东北的目的。

    还有没说出口的目的就是把东北的日本资产全面占有、重点摧毁,然后实行垄断性的经济合作。对后一目的,是后来苏联代表在与中国国民政府进行经济合作谈判时透露出来的。

    所谓全面占有,就是把东北所有日资产业宣布为红军的战利品,由红军全面接收。

    重点摧毁就是把最新最好最重要的机器设备拆运到苏联,满足自己的需要。

    剩余的部分,一分为二,中苏各占其一,双方再进行排他性的经济合作,以免第三国(美国)的势力进入东北。

    这三个环节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全面占有和重点摧毁,三个环节都服从于苏联国家安全的目的。

    由于东北的轻重工业几乎全为日本的满洲重工业株式会社、满洲电业株式会社以及满铁株式会社所垄断,苏军占领东北后,首先将这几个垄断组织的头头--满洲重工业株式会社总裁高崎建之助等日本高级经济管理人员抓起来,拘留于长春寓所,严加看管,然后从他们口中索取各种所需要的材料。让他们证明,东北某某企业是为关东军服务的,日本资本占多大比例,以便为苏军将企业攫为战利品提供“事实根据”。

    把各种材料准备齐全之后,苏军当局强迫高崎建之助将属于满业之各种事业移交于苏联。

    高崎表示,满洲国既已解散,他作为满业总裁,无权签署这样的文件。既然苏联要求移交,应由苏联下书面命令,不然,将来中国方面必有异议。

    但苏军当局拒绝下书面命令,并说中国方面由苏联解决。高崎经不起威胁利诱,与其他管理人员联署了相关文件。

    这样,高崎等一伙非法签署了移交文件,将由他统管的72种工业,以及150种辅助工业作为军事企业移交给红军。满洲电业株式会社理事长平岛敏夫等也签署了同样的文件,做了同样的移交。

    在逼迫高崎等人进行移交期间,苏方派出人数不等的武装"代表"对各工厂一一实行接管。这些工厂大部分是民用工厂,而不是军用工厂。

    但苏联认为,凡是为关东军服务过的都是军用工厂。因为谁也不能说关东军不抽烟卷儿,不洗衣服,不点电灯,不住房子,不用瓦,而且日本工厂负责人还出具了证明,证明移交的所有工厂都是为关东军服务的。

    接着是拆运,实际上,仗一打完,拆运就开始了。

    所有被苏联认定为战利品的工厂,都被苏军当局派兵把守,严禁外人进入。日本战俘,特别是技术人员是拆卸机器的主要承担者,事后被押赴西伯利亚战俘营做苦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