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等叶枫洗完澡换了身衣服下楼,把好东西拿出来,黄宝山和魏国生顿时失望透顶。

    这都什么啊?

    黑不溜秋的药丸,闻起来比臭豆腐还臭,跟那鲱鱼罐头似的。

    奇形怪状的两套连体泳衣,上面还沾着黑血,也就比那兽皮看起来好看一点。

    还有几十枚褐色的骨针,一把看起来还没有开刃的骨剑……

    反正入眼的东西没有一个正经玩意。

    不管光泽还是品相,差到极致!

    “枫爷,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没吃早饭,我先去吃饭了哈!”

    黄宝山找了个借口开溜。

    他是真看不上这些玩意,打死都不想要。

    魏国生也是如此,他讪讪说道:“叶先生,这些好东西你自己留着吧,我去门口跟蓝家人迎接帮手去!”

    两人正要起身,叶枫又从储物袋里掏出一件东西。

    长长的,亮亮的。

    通体金色,格外刺眼。

    赫然是马天材的金枪!

    “那你去吧,顺便给我媳妇叫回来。这杆金枪本来想给你的,我觉得你也看不上,还是给我媳妇吧!”

    叶枫把金枪往茶几山一扔,坐下来喝起了茶水。

    魏国生定睛一看,哪里还挪得动脚步。

    “这是……金枪麒麟!楼沙城枪王马天材的武器!它……它怎么在你这?”

    魏国生怎么可能不认识这把金枪。

    烟省就十座城,其实枪王也就四座城里有。

    这其中,楼沙城的马天材排在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