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什么就来什么,顾玉华他们越是害怕这几辆警车是来找他们麻烦的,事情还越是朝着那个方向发展过去了。

    当他们看到从警车上下来那个刚才和自己等人打架斗殴的家伙时,一个个都傻了眼,眼前的这个苗头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事发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张三他们看到警车停到了自己的眼前,也没有人想着逃跑什么的,而是安静的等待起来。

    警察们也很“给”张三他们面子,不一会儿就有警察下车“邀请”张三他们了,张三他们只能无奈的接受了对方的邀请,跟随对方一起上了警车,朝着派出所走去。

    得咧,今天这回家必然已经是泡汤了,看这情形众人得进小黑屋待两天了。

    坐在警车上的张三他们一个个思绪万千,自己这次进了警察局,父母会不会对自己失误?而且进入警察局是会留案底的,会不会影响他们以后的消防工作?队里的领导知道之后,会不会将自己这些人全部开除掉?

    这一切都让张三他们感到迷茫又无奈。

    不过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事情已经发生了,他们也只能默默的接受来自于法律的审判。

    张三他们都是第一次以犯错人员的身份来到警察局,总以为会和电视里演的一样,进入之后,会遭遇到突击审讯逐个攻破的方式了解ktv里发生的具体情况。

    可是当他们来到派出所时,却发现根本和自己想像中的不一样,派出所的民警们也没有审讯他们,只是简单的做了些登记,了解了一些张三他们的相关信息。

    然后就直接给他们安排了一间房间,让张三他们住下,便不在理会他们,看这样子是想等张三他们醒酒之后再说啊!

    也是,张三他们打架斗殴并不是什么大事,也没有什么人受伤,现在唯一让警察感觉麻烦的事就是涉案人员比较多,影响可能恶劣一些罢了。

    现在这些人都醉酒了,也没办法处理,一切还是等酒醒了再说吧!

    张三他们待在派出所的房间里,除了和高飞一样醉的已经情不自禁的几个家伙,没过一会儿就开始“呼呼”的睡了起来之外,其他的一夜辗转反复根本没有休息。

    喝醉酒打架的处罚要看受害者的伤情,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轻微伤构不成故意伤害罪的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然如果情况不严重,而且经过双方调解,可以达到和解,视为民事纠纷,双方将都不在追究责任。

    张三他们现在因为双方都醉酒,然后才寻衅滋事的,双方伤情除了被张三砸了一啤酒瓶的那个家伙相对而言有些严重受了点轻伤之外,其他的人却基本上没有什么事。

    可是纵使这样,但是出动了警车,这件事情能会这么轻而易举的被揭过去吗?警方办事必然是按照程序和规定走的,而且在调查清楚之后,才会根据调查的结果作出判断。

    而且有时候像这种打架斗殴的情况,是会联系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和家人的。

    就像张三他们这次一样,当第2天大清早,天色已经微微有一些亮了的时候,张三他们就被一阵暴躁的吼叫声给吵醒了。

    这阵暴躁的喊声,张三他们很熟悉,是麟州消防大队的大队长薛凯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