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止一次坐在窗前,看着楼下居民来来往往,带娃遛狗。

    他们不止一次畅想,要是自己真在这里有套房,生活该多美好……

    要是租的这套房,就是自己的多好。

    “我联系了咱们的房东,他愿意卖。”

    汪晗说,“于是我一激动,就自作主张交了定金签了合同。”

    末尾签名的购房人,是汪晗。

    “中介说,现在还可以加名字的。你愿意让咱们两个的名字,出现在同一张户口本和房本上吗?”

    他怎么有这么好的老婆?

    连求婚都比他会撩。

    汪晗现在当然是他老婆了,他答应了她的求婚,她现在当然就是了。

    “现在你可以给我戴钻戒啦。”汪晗在他眼前挥动着手指。

    李明浩那时候一定是太兴奋了,完全没注意到,他亲手戴给汪晗的那枚戒指,有什么不对。

    戴在汪晗手上的钻戒,没有钻石该有的光芒。

    如果细看,会发现戒圈也比商场买的那枚粗糙。

    因为此时的钻戒,已经是假的了。

    李明浩是在筹备婚礼的时候,发现钻戒有问题的。

    别说钻戒一直在汪晗手上,就是一直戴在李明浩自己手上,他也看不出真假来。

    只是,他在筹备婚礼的时候,翻出来了一堆发票,其中有一张,是他买钻戒的。

    那上面的价格,不是他记忆中的两万多,而是只有199。

    发票抬头也不是他记忆中的那家珠宝店,而是同一商场内的文创工艺品店。

    就是那种卖或可爱或精致的装饰品的店。

    这个价格和这种店,不可能是真的钻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