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山寨银行”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安晓彬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允许民间资本组建类似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小额信贷机构。而且根据现行法律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民资金互助社”,仅一字之差,就可以合法地不受银监会监管。

    几大银行甚至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在都拒绝借钱给中小企业,已经失去了市场化的应有之义,既不像完全市场化的产物,更谈不上什么扶持中小企业,成了彻头彻尾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

    堵不如疏,临水的民间金融借贷已经到了近乎失去控制的程度。再不加以重视,迟早会影响到临水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周义沉思了片刻,突然站了起来,咬牙切齿地说道:“一百家大企业或许只有一家不守信用,一百家中小企业可能有九十九家都不守信用,可是也许这99家中小企业让银行损失的钱,加起来也比不上那一家大企业!

    再说,国家银行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自然会有人愿意,那国家为何不放松对金融市场的管制,让那些民营银行起来呢?不让‘地下钱庄’出来见光,你有不愿意借钱给别人,还不许别人借,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田***,我看安先生这个思路对头。大不了在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下面组建一个监管机构,像银监局那样监管农民资金合作社或互助社的运营。”

    跟国有银行抢生意,这可不是一件小事,田文建沉思了片刻,还是紧盯着安晓彬的双眼,将信将疑地问道:“安子,合法性能不能经得住推敲,对现在的临水而言尤为重要。我可不想知法犯法,你千万别忽悠我啊。”

    千里迢迢跑回来,就是想钻个空子、放颗卫星给家里人瞧瞧。安晓彬急了,指着茶几上的那叠文件,信誓旦旦地说道:“目前国内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大体上分三类,一是银监会批准的互助社,由银监会负责管理监督;第二类则由对口的扶贫办、财政部负责。

    而我所说的就是第三类——自发组织的互助社。监管上的确存在着缺位,基本属于‘民不告,官不究’的那种。再说又不是没有先例,只是一些地方政府拿不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怕引火烧身,最后都没有发展起来罢了。”

    所谓的“自发组织的互助社”,除了块牌子之外跟正规银行没什么区别,可以吸储也可以放贷,真要是能发展起来,绝对能对中小型企业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可银行业虽然是个一本万利的行业,但同时也具有着很大的风险。连那些国有银行的盈利,都建立在四大不良资产处理公司的死账烂帐剥离基础上。真要是出了问题,那些血本无归的老百姓还不把市委市政府给砸了?

    田文建一时半会还真下不了决心,想了想之后,蓦地站了起来,掏出手机拨通了素有“中国小额信贷之父”之称的中国人民大学农村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陈教授的电话。

    陈教授的回复很干脆,首先将该类组织定性为“非正规的农民互助金融形式”。非正规不是违法,是指不纳入银监会的正式监管体系,但却是合理合法的存在。

    同时还指出它是对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一个有益补充,如果监管到位,将会有效地满足了社会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政府应对其进行“非审慎监管”,积极规范、引导这种民间借贷行为。既不能完全放任,也不能限定过紧。

    看着田文建那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安晓彬乐了,点上根香烟,眉飞色舞地说道:“兄弟,如果连我都不能信任,那你还能信任谁呢?至于风险,那是免不了的。银行业作为经营货币的企业,与生俱来就规定了其风险的本质。风险和利润对银行来说,就相当于一个硬币的正反面,不可分割。

    过分强调哪一面,都会对银行业的发展带来阻碍。只有充分掌握风险在银行经营中的特点,将风险经营、风险管理与风险防范结合起来,在硬币的正反之间寻找有效的平衡,才能收到利润增长与风险防范的最佳效果,才可以在风险与利润的动态错位中谋求长远发展。”

    这小子,替美国银行讨债都讨出经验来了。田大***暗叹了一口气,禁不住地打趣道:“兄弟,既然是农民资金互助社,那主体就得是农民,你这一美籍华侨掺和进来算什么?我可不想让人家骂我以权谋私。”

    费了那么大心思,到头来居然没自己什么事,安晓彬可没有那么好说话,立马指着他鼻子笑骂道:“姓田的,你是不是想过河拆桥啊?跟你明说吧,哥们我这次是有备而来。为了尽快的把银行开起来,我还带回来一笔私募基金。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你可要想明白了。”

    资金?临水现在最缺的就是资金。

    周义两眼都绿了,不等田文建开口,就急不可耐地问道:“安先生,你那笔私募基金大概有多少?”

    安晓彬坐了下了,翘起二郎腿,不无得意地笑道:“不多,也就三亿多美金。如果你们看不上的话,那我只能换个地方折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