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琳达,你想取什么笔名?”

    吃完晚餐,蕾娜和孩子坐在书桌前思考起写作问题。

    嘉尔莉特迟疑了会儿,轻轻摇头。

    蕾娜一如既往鼓励道:“没关系,你把想法都说出来。”

    嘉尔莉特小声说:“我想用蕾娜姐姐的名字。”

    蕾娜摇头:“那不行,我们是一个组合。”

    是的,她不是第一个有这种想法的人。

    不少人因为文笔有限或者想法不足而选择一起创作的伙伴,甚至有些作家会合写、设定一本书。但按照规定,这类创作者的笔名必须包含两个字名字或字母,并用“.”隔开,多人则以会、社类型命名。

    例如:贝琳达.蕾娜、L.d、某某小组、某某某社。

    蕾娜有几个同学就合写过书,其中一个还自费出版,可那些作品不是被退回来就是没销量。

    内容青涩粗糙是一方面,最大的问题其实是那股保守态度。再加上创作比例、人群以及作品质量男性偏高,许多人都不太看好女性的作品,稿子被退回更是很再平常不过的事。

    嘉尔莉特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于是道:“我们用名字里一个字母。”

    “这是个好主意。”

    蕾娜也是这么想的。

    而且比起男性化或过于艺术的名字,字母似乎更中性隐秘一些。

    “那蕾娜姐姐想好故事了吗?”

    她有些期待。

    “当然……”

    蕾娜话说一半,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她能让一个十岁的小朋友写那些狗血内的容吗?这让人家心里怎么想?如果让一个孩子长期写那些腻腻歪歪或者中二、烧脑的剧情会变成什么样?

    蕾娜脑中浮现一个单手捂着眼,嘴角挂着冷笑的少女说:真是愚蠢啊,我要把你们全写死!

    当然,现实不会那么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