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溪墨这几年都是开车上下班,车技早已炉火纯青,她开的飞快,轿车化成一抹白sE在道路间穿梭,哪怕是下班高峰期她也按时回到了家。

    只见轿车最终停在了城西的一处近海小洋楼前,这里是蓝溪墨的房子。自从和蓝老爹闹掰后,窒息的蓝家根本就不是人住的,她总不能一直不回家,活的人不人鬼不鬼,累Si累活连片瓦都没有。好在上天不负有心人,她一心一意工作,努力又有天分,理财加外包,不过两年她便有了买房的资本。

    想着避免遇上蓝老爹的尴尬,她毅然决然选择了远离城东住宅区,把目光投向了城西。城西近海,靠近海边的地方地广人稀,是个海边小镇,她特意选了郊区的房子。房子也是类似于蓝家的带院三层小洋楼,只不过三楼是个阁楼,从阁楼的窗户可以看到远处的海景以及自然风光。

    她打开门,把车开进院子里。院子外围种了些许植物,只不过十分零星,也不是整T搭配,看着也没有打理过的样子,零零碎碎的植物参差不齐,反而有种残缺的美。

    打开家门,与许多个往日一般,室内一片昏暗,很快,细细簌簌的声音从屋内传来,由远而近,紧接着她腿上就扒拉着一只大可Ai。

    这是一只马犬,已然成年,是她一年多前收养的。那天刚好下雨,又是深秋,天气有点冷,她下班回到家就见到自己家的大门前趴着一团棕sE小东西。走进了看才发现是一只小狗狗。小狗的毛发被雨水淋Sh,正蜷缩在她的院门下瑟瑟发抖,看到她过来也不知道逃跑,反而睁着黑不溜秋的大眼睛看着她。十分可怜落魄,似乎是被遗弃的小狗,不知怎的蓝溪墨觉得这只小狗莫名像她,被抛弃了孑然一身了无牵挂。

    出现在她家就是缘分,况且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相似,她收养了这只被遗弃的小N狗,从此她家就多了一条新生命。她给小马犬取名饕餮,为什么要叫饕餮呢,自然是这家伙太能吃了。

    小时候每顿都要喝两大碗羊N,长大点了,每段饭都要吃一大盘。好在随着蓝溪墨变的优秀,赚钱快,养一只宠物还是没什么压力的。她完全把饕餮当自己的孩子去养,不仅吃的和人差不多,睡觉都和她一起睡,两个孤独的生命就此相依为命了。

    每日回家,饕餮都会出来迎接,这也是蓝溪墨Si水一般的生活里唯一的温情了。

    蓝溪墨温柔的m0m0饕餮的头,像以往那样领着饕餮进屋。见时间不早,她从冰箱取出买好的r0U,细心的切成小块。内脏纯r0U以及蔬菜之类的混成一大盘,随后放进微波炉。虽然让狗吃生r0U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她还是选择给熟r0U,这样可以卫生安全些,毕竟这些r0U不是现杀的,都在冰箱存着,她怕微生物繁衍多了饕餮吃了会闹肚子。

    几分钟后,随着微波炉发出叮的一声,她取出蒸熟的r0U放在一旁放凉,又开始给自己准备晚餐。虽然她工作很忙,但是只要有时间她都会选择自己做饭,毕竟她一个人怪寂寞的,做饭也能打发时间。拿出牛排和意面,煮着意面的时候她熟练的煎牛排,待颜sE变了后加上h油和少量迷迭香与洋葱,浓郁的香气顿时从锅中爆发出来,她把煎好的牛排放在盘子里,又就着锅炒了番茄与h瓜,拌着意面一混,她的晚餐也就做好了。

    敞大的客厅只有一人一狗,虽然十分寂静,但也隐隐约约有一丝温馨。电视机放着百年如一日的纪录频道,蓝溪墨一边吃饭一边津津有味的看着纪录片,她不喜欢电视剧也不喜欢电影,唯独钟Ai纪录片,特别是自然历史人文有关的。她沉浸在这种纪录现实文化里,似乎想通过这种方式了解各种生物的生活方式以及人文风俗,利用这种方式去理解她孤身一身生活的意义。

    孤身一人独自生存到底有什么意义?蓝溪墨很迷茫,对于她这种人来说,生活没有多大压力,孑然一身,一人一狗,一人吃饱全家不愁,她不缺物质但是情感生活却很匮乏,但是她又不想要亲密关系了,这种虚无感充满她的内心,她一度不知道如何去充实自己。

    后来,从纪录片中她知道了一种生物,蜉蝣。从这种渺小的昆虫身上她看到了生命的奇迹,幼虫孵化经过长时间汲取营养成长,只为有朝一日蜕变成成虫。然而,成虫寿命却极短,只有数个小时,唯一的目的便是繁衍生息,生命在蜉蝣眼中似乎只有一朝一暮。对这种小昆虫而言,它们的一生只为最后的成虫期,也就是繁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而复始,蓝溪墨感叹生命之渺小,正如那句‘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

    可活着只为了繁殖似乎总是带上社会发展所带来的贬义sE彩,后来,蓝溪墨又发现了另一种截然相反的生物,信天翁。这种栖身于海边的飞鸟,翼展近4米,稍微煽动几下便可一飞冲天御风而行。这种飞鸟大半辈子都在天上,能够进行长距离跨大洲翱翔。而且与蜉蝣卧薪尝胆只为一飞冲天繁衍相反,幼年信天翁需要较长的成长时间,哪怕飞向蓝天依旧没有X成熟,哪怕X成熟了它们也会几十年后才开始繁衍,这种繁衍方式极其佛系,似乎对于这种飞鸟而言,在天上迎着海风翱翔就是它们活着的意义。

    蓝溪墨通过纪录片了解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也是因此才渐渐从那种迷茫感解脱出来。她开始把工作重心放在与纪录有关的方面,正好公司也有这种部门,她便调职去了纪录片部门,简直如鱼得水,这也是她成长起来的缘由。她就如同一个人间过客,把所见所闻拍出来展现出来,旨在丰富人们的JiNg神世界,把自己心中所想展现出来,久而久之,心事得到发泄的她也充实了起来。

    充实的生活总是让人乐观,她已经不会再像一开始那样纠结于吴清栩为何玩弄她了,她看开了,或许,正如当年吴清栩说的,只是好玩。一个人的玩心是不需要动机的。既然如此,便不再纠结,久而久之,脑海中吴清栩的模样都已经模糊不清了。她没有再打开收藏箱去看以前那单纯的她收藏的吴清栩的自拍照,吴清栩就像尘封的记忆被她埋进脑海深处,只有偶尔晚上一个人寂寞空虚才会冒出来扰了她的清梦。

    吃完饭,蓝溪墨把餐盘放进洗碗机。彼时才晚上八点多,又没有事情做,她打算去酒吧喝上一杯。如今她不仅喝酒还cH0U烟了,想当年她还劝吴清栩不要喝酒,结果现在自己都喝酒cH0U烟,真是天道轮回,她似乎也能理解吴清栩为什么喝酒了。

    日复一日忙碌的生活,压力又大,而且也没有一个能懂的人,只能靠喝酒麻痹内心。既然今日周末,正好是买醉的好时机。

    蓝溪墨换了一身衣服,简单的背心配黑长K,简洁又酷煞。她对着镜子整理额头两侧的头发,遮住额角那一条粉nEnG的疤痕。这是吴清栩被抓J那晚的功劳,那时候她只顾着捡地上的项链碎片,被地上的玻璃和瓷片划破了额角,手腕同样有一道划痕,看起来就像割腕了一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她都会带上手表手串或者腕带什么的遮住。她拿出耳坠戴上,又找出丝带套在手腕上,想了想,她拿出角落的戒指盒,打开,眼底赫然是一朵赤红妖YAn的玫瑰花。这是赤血玫瑰,她犹豫片刻,终是拿起戒指套到右手的中指上。

    因着要喝酒,她直接打车去酒吧,十几分钟后,她来到城西酒吧。这是城西为数不多的酒吧,城东是商业区,有着许多上班族与年轻人,酒吧很多。而城西是海边小镇,都是中老年,旅行度假为主。老年人又不去酒吧,所以城西的酒吧很少,不过也有好处,城西的酒吧相较于城东的都很清静,适合聊天,既不会太喧闹也不会太亲近,看对眼了同样可以猎YAn,倒是很适合蓝溪墨。

    蓝溪墨是个成年健康的alpha,自然会有生理需求。有时她也想来酒吧猎YAn,找个合适的Omega欢愉一场,可到底是有吴清栩珠玉在前,她怎么都遇不上合适的Omega。虽然按蓝溪墨目前的能力姿sE,想要的话会有很多优秀的Omega愿意试一试,哪怕单方面帮她疏解都有人愿意,但是她反而不愿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