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界又称为凡间,这里由凡人统治,偶尔会有一些精怪出没,神仙极少在凡间现身。

    由于方云迁的仙力与仙法都是自己修炼而来,并非天生,是以他需要到凡间历劫悟道。

    方云迁在人间转生成凡人万雨之,与他在仙界的地位截然相反,万雨之是一个出生在贫民窟里的穷苦孤儿。

    在万雨之十七岁的时候,他成功当上了县衙的捕快。县令看中了他办差的本事,经常使唤他,明里暗里分走了他许多的功劳。

    县令家发生了一起纵火案,县令和其独子葬身火海。万雨之奉命调查,在现场附近发现了一只小狗。这是一只看上去四五个月大的白色雪橇犬,皮毛沾了灰,耷拉着眼睛,背上还有血痕,看上去委屈巴巴,万雨之被这可爱外表吸引住,抱回家养了起来。

    狗狗是县令养的,叫木奴,万雨之便顺口这么叫了。

    木奴起先不吃不喝,整只狗都恹恹的,同僚以为这是忠犬失去主人之后的常规表现,万雨之刚刚给木奴买完新鲜的鸡腿,听到这番言论,不置可否,“木奴将来一定会活得很好。”

    归南金此时还是一只没有化形的小妖精,这个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类真是奇怪,长得那么好看,微薄的俸禄都给自己买肉吃,还买昂贵的伤药给他治伤,每天除了在衙门,就是在家围着狗转,跟狗狗套近乎,试图把南金抱在怀里吸,但总被南金逃脱。

    过了三个多月,南金才终于放下了对万雨之的戒备,承认他是一个还不错的人,终于肯把爪爪放在凡人的手心里,跟他玩弱智的小游戏。

    万雨之捏着狗狗软软的肉垫,难得傻兮兮地笑道:“木奴,我没有亲人,从今往后,你做我的家人,好不好?”

    县令家的少爷,看上了稀奇的北地雪橇犬,把南金当宠物养起来,却只拿笼子关着他,对南金动辄打骂,不听话就不给饭吃。

    于是他那天趁着着火时,咬开笼子,溜了出去,逃到了外面,遇见了这个好看的凡人,把他带回了家。

    南金伸出舌头,在万雨之的下颌上轻轻舔了一下,算做回应。他也没有家人了,一人一狗就此相依为命。

    万雨之在衙门的时候,南金就在家修炼,有一日他化成了人形,只不过还不熟练,每日只能维持一个时辰。

    某日,万雨之在贫民窟结识了一个少年,叫归南金。他长着一张样貌清秀的娃娃脸,刚刚分化成地坤。地坤看着卖酥酪的点心铺子出神,但是身上没有一个钱,被店主屡屡赶走。万雨之陡然间生出想要靠近的欲望,帮他买了一碗酥酪。

    哪知少年边吃边哭,让万雨之有些无措,南金解释说,酥酪让他想起了义父,义父生前常给他做,后来再也吃不到了。

    为了还那碗酥酪的人情,南金凭借敏锐的嗅觉屡屡帮他破案,两人越走越近,逐渐熟稔。只不过他整日神出鬼没,问他家住何方,年岁几何,俱不应答。

    他一见南金,魂魄都被勾了去,一见倾心大抵如此。起先以为这只是可怜他,万雨之骗不了自己,喜欢就是喜欢。

    南金刚分化成地坤不久,他简直没有一般人的分寸,万雨之是天乾,他也毫不避讳,一口一个雨哥哥地叫,还必须要让自己答应,而且还娇气得不行,时常走累了就要万雨之背着。

    南金每次都离开得匆忙,留下万雨之熬过满腔情思之苦。

    万雨之回去对着自家小狗木奴说,我有想娶的人了,木奴闻言咬住万雨之的手,又偏过头不理他。

    “木奴,那个人叫归南金,我真的好喜欢他,他一定会对你好的,我们一起生活,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