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跃现在开始考虑自己是不是先买个吉他或者电子琴、尤克里里什么的,先把乐器给练起来。

    想了不到两秒钟,于跃决定还是先买一把吉他。

    电子琴没有吉他携带方便,尤克里里也没吉他适用性强。

    同时自己拥有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音乐总监的记忆。

    缺的只是对乐器的熟练度,所以吉他只要练熟了,尤克里里也就不是问题了。

    然后是选歌的问题,市面上的一些主流的流行歌曲可以练起来。抄歌的话,根据自己十六岁的年纪,可以选几首青春洋溢的歌曲。

    对于抄歌这种事情,于跃根本没有心理负担。

    反正抄作业也是抄,抄歌也是抄,有区别吗?

    古人云有歌不抄,天诛地灭。

    古人又云只要是这个世界没有的,就是原创。

    对于于跃来说,只要是对自己有益的,都是古人说的。

    更何况,这些歌说不定就是自己幻想出来的!

    或者说就是自己原创的!

    不是说有种精神病叫多重人格吗?

    影视小说等作品里,老是吹捧这种精神病有多么多么厉害,那些人格能学会各种主人格所学不会的技能。

    说不定自己就有一个人格自以为是音乐总监,原创了这些歌曲。

    反正听上去没有什么毛病。

    看!一旦带入到精神病的情景当中,一切就都解释的通啦!

    所以说,精神病是个好东西,没事的时候,可以得个精神病玩玩,既经济又实惠。反正于跃觉得自己自从得了精神病,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走路也有劲了。

    果然我的脑子是有问题的。

    真好!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