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在杨振手下当了八年的贴身保镖兼打手,什么大风大浪,大人物没见过

    这些年,他杀过不少人,也坐过几次牢,被他一双铁拳打死的人当中,不乏有声名显赫的人物,老板,黑道大哥等。

    每每觉得自己要穷途末路时,杨振总能出现,替他摆平。

    替杨振做事,李文是真的放心,所以敢放手去做,更是做的肆无忌惮。

    他知道,在金花市,除非自己特别倒霉,碰到那几个让杨爷都头疼的老怪物,否则无论做了什么,最后总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区长的女儿,自然身份不一般,换做平时,李文必定不会这么冲动,顶多口头羞辱一下,动手动脚是决然不会的。

    只是,当他看到许墨眼中露出的不屑与骄傲时,脑袋翁的一热,不禁就想到了高中时期,自己苦追三年,那个依旧对自己不屑一顾,最后却献身给隔壁班高富帅的女孩。

    这一刻,那个从没正眼看过自己的女孩,仿佛和眼前许墨的身影重叠了一般。

    怒火,瞬间填满大脑。

    他决定,把这个女孩毁掉。

    就在李文准备这么做时,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站了出来。

    之所以意想不到,之因为这种人,在李文闯荡社会的生涯中,从未出现过。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见过,正义感爆棚的人见过,表面英雄救美实则另外另怀目的人也见过。

    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

    要么有钱,要么有权。

    眼前这少年,相貌普通,身材消瘦,全身的衣服加起来,恐怕还不到五百块。

    说真的,这一刻李文有点欣赏韩云。

    明明只是一个放在人群中就能淹没的庸人,明明知道这时候当出头鸟必定会死得很难看,却依旧敢在这种绝境,挺身而出。

    是个爷们。

    但也仅限于此。

    退一步,这种愣头青,能活到五十岁,怕都是奢望。

    “韩云,你脑袋秀逗了”